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之毋贪,不可得也。
名言: 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之毋贪,不可得也。
注释: 毋: 无。
句意: 法律不立, 惩办不认真, 而要想让当官的人不贪污, 就不可能了。
清·顾炎武《日知录·除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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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制而无道德以为之本,则法律皆伪,政治皆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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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既变而用旧法, 可以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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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狱者,任律不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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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行, 禁不止, 小人纵欲, 善良吞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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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必本于人。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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