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刑者君子行之,则诚信而简易,简易则人安;小人习之,则诈伪而滋彰,滋彰则俗弊。
【名句】盖刑者君子行①之,则诚信而简易②,简易则人安③;小人习④之,则诈伪而滋彰⑤,滋彰则俗弊⑥。
【注释】①行:执行。②简易:不烦苛。③安:稳定。④习:研习,这里指掌管、主持。⑤滋彰:滋生暴露。⑥俗弊:社会风气败坏。
【释义】刑法由君子主持,则会讲求诚信而不烦苛,不烦苛则百姓生活稳定;小人掌管刑法,则会导致欺诈滋长,欺诈滋长就会败坏社会风气。
【点评】掌管法律者的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会相同。
参考文献
白居易《白氏长庆集·五十六论刑法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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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诈不如拙诚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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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厚治民,颇有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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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信义以为苑囿,立道德以为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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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俱存,乃先忘食。
[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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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见背正教,谄曲无诚信。
[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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