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者,君之本
宋人以①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人以其死,非正②也。(《左传·桓公十四年》)
注释
①以:用。②正:合乎正道。
译文
宋国调用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去攻伐郑国。所谓“以”的意思,就是不应当去用。民众,是国君的根本。驱使民众去打仗送死,这是不合乎正道的。
感悟
民本思想是对君本思想的巨大进步,不过这种进步也是有限的,因为它仍然保留了君主这个前提。所以,民为君本不是真正的人民当家做主。只有当社会真正发展成为共产主义这个自由人联合体的时候,一个真正的大同社会才可能实现。
注释
①以:用。②正:合乎正道。
译文
宋国调用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去攻伐郑国。所谓“以”的意思,就是不应当去用。民众,是国君的根本。驱使民众去打仗送死,这是不合乎正道的。
感悟
民本思想是对君本思想的巨大进步,不过这种进步也是有限的,因为它仍然保留了君主这个前提。所以,民为君本不是真正的人民当家做主。只有当社会真正发展成为共产主义这个自由人联合体的时候,一个真正的大同社会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