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①无我恶兮,不寁故也。②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③无我兮,不寁好也。④
【注释】 ①遵:循,沿着。掺(shan 山):执,持。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本作“操”,魏晋间因避曹操讳,改作“掺”。祛(qu区):袖口。②无(wu务):勿。恶(wu 务):厌恶。无我恶,无恶我。寁(zan 趱,又读jie捷):快,速。故:旧。不寁故,不要速去故旧。《集传》:“言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 ③路:王引之《经义述闻》:“此章路字当作道。与下文手、、好为韵。道犹路也,变文换韵耳。”马瑞辰《通释》同王说:“诗盖因首章作路,遂相承而误。” ④(chou丑):音义同“丑”。《传》训“弃”。《笺》训“恶”。无我丑,无丑我。《集传》:“欲其不以己为丑而弃之也。”一本作“”,马瑞辰《通释》认为“为之假借。《说文》有丑无,今经文作,皆误从《笺》义以改经字。”好:旧情好。不寁好,不要速离旧好。
【译文】 沿着大路往前走,牵住你的衣袖口。请你不要讨厌我,故人不能立刻丢。顺着大路往前走,紧紧拉住你的手。请你不要嫌我丑,莫把相好马上丢。
【集评】 宋·朱熹:“宋玉赋有‘遵大路兮揽子祛’之句,亦男女相悦之辞也。”(《诗集传》卷三)
宋·范处义:“既掺其祛,又执其手,以期君子之必留;既陈故旧之情,又陈昔日之好,以期君子之必听。”(《诗补传》卷七)
宋·王质:“执祛,留之切,执手,留之愈切。必但愿其不速,姑小驻以叙久要也。”(《诗总闻》卷四)
宋·辅广:“‘无我恶兮,不寁故也’,犹假义以责之;至‘无我兮,不寁好也’,则直情见而辞益哀矣。”(《诗童子问》卷二)
元·刘瑾:“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云。《集传》援此为证者,盖宋玉去此诗之时未远,其所引用当得诗人之本旨。彼为男语女之词,犹此诗为女语男之词也。”(《诗传通释》卷四)
元·朱公迁:“故旧不可遽弃,而况情好者乎?留之之意,以渐而深。”(《诗经疏义会通》卷四)
清·朱鹤龄:“此诗系思旧好,情词蔼然。”(《诗经通义》卷三)
清·姚际恒:“执祛言‘故’,执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诗经通论》卷五)
【总案】 《序》云:“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把它说成是写郑庄公之事,此一说也。朱子《辨说》:“此亦淫乱之诗,《序》说误矣。”《集传》:“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袪而留之。”说成是淫乱的弃妇诗,此二说也。黄中松《诗疑辨证》:“亦可以为留宾之什。”姚际恒《诗经通论》:“此只是故旧于道左言情。”说成是有关朋友交谊之事,此三说也。魏源《诗序集义》:“托男女之词,为留贤之什。”则既为淫妇之词,又关庄公之事,此四说也。据我看来,这恐怕是一首劳动人民的爱情诗吧!不知为了什么缘故,男的显得有些薄情,撇下了旧情人转身就走。女方追上了大路,牵着他的衣,握着他的手,苦苦要求他不要骤然丢掉故人,不要马上丢掉相好。也就是说,要他忠于爱情,不要抛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