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 梁实秋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棚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浓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裵,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的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蹐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麻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此文径直以“我爱鸟”三字开头,并独立一行揭示题旨,显得醒豁有力,人们读了自然会浮起如下的悬念:作者为什么爱鸟?他的爱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我国幅员辽阔,鸟的种类极多,“花鸟画”成为绘画艺术的一大门类,同样,历代诗文中咏鸟写鸟的名篇也不计其数,稍稍具有文学知识的人,谁不知道泣血悲啼的杜鹃、南归北返的大雁、似曾相识的燕子呢?可是梁实秋这篇散文却有所不同,他笔下的“鸟”是共名,是泛指,并不借重于历代诗文在杜鹃、鹧鸪、大雁、燕子等身上长期形容渲染而成的象征意蕴,而是直白地写道:“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这就显得别开生面,独具情愫,不能不使读者急于窥其究竟了。
作者“爱鸟”,却从“不爱”处下手。作者早年长期生活在北京,当时北京独多提笼架鸟的闲人。此文开头把此等闲人的模样撇在一边,而以蘸满深情的笔触写出了那些架着的鹰和关着的鸟的“苦闷”,最后又拈出“胶纸”和“标本”作为对照,用两个“大概”和设问句——即以看似平缓实则严峻的语气斥责了那些束缚鸟类“自由”的闲人闲情。
有了以上这番文字,底下对鸟的鸣叫动作的描绘便格外赏心悦目。这两段描绘穷形极相,淋漓酣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抗战开始,作者辗转到了四川,那里山川秀丽,树木葱茏,和作者的故乡北平大不一样。清早,晨曦初露,梦境乍醒,四周显得异常的清冽寂静,此时充盈在作者耳边的鸟鸣,简直成了“一派和谐的交响乐”,真是美妙极了。前人所说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其心情容或与此相近,论境界则恐怕还不及作者开阔多样。底下从早晨转入白昼,作者专写鸟类的形体色彩,抒发了自己独特的发现和感受:“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这番描述角度多变而又有序,句式错综而又整齐,而且边描述边抒发,具有浓郁的感情色彩。作者把“高踞枝头,临风顾盼”的小鸟,“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的白鹭、“在天空盘旋”的鸢鹰等尽皆收入眼底,堪称是一段尽态极妍的描绘飞鸟的绝妙文字。
作品的后半部分从笔酣墨饱的描绘转入深沉的感叹,行文也不再具有轻快的跳跃感,而是缓缓写来,频频倾诉,一前一后,把诗人哈代和自己在东北时的所见所闻展现在读者眼前。不必多说,从麻雀的长羽毛“像是披着一件蓑衣”,联想到垃圾拾荒者,其“悲苦”之情已远远不再局限于鸟类了。
作者后来长期居住在台湾,作品最后一段点明“自从离开四川以后”,当是指此无疑。岁月飞逝,情况骤变,眼前所见的可怜的麻雀、寒鸦等早已失去了“天府之国”各种鸟类的活泼多姿。在尽情赞美鸟类的自由、活泼、俊俏的同时,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故土之念,这正是本文又一层可以感悟到的寓意。
作者精通英美文学,却反对写“欧化”散文,他深受我国古典文学熏陶,却反对食古不化,掉书袋(文中“也就不暇令人哀了”等句子显系从古文中化出,但显得自然圆通,了无痕迹)。他主张“把心中的情思干干净净直接了当的表达出来”(《论散文》)。可以说,《鸟》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即得益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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