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延滨)《驮炭的毛驴走在山道上》阅读理解|赏析|读后感
《叶延滨·驮炭的毛驴走在山道上》原文阅读|主旨理解|赏析|读后感
叶延滨
道路有道路的性格:坑洼。
毛驴有毛驴的性格:疲塌。
我的性格,走山路爱唱歌
——脸厚不怕嗓子哑!
“青线线来蓝线线,
蓝格英英的采呀……”
“挎洋枪,骑白马,
当红军的哥哥回来啦……”
“解放脚走起来一阵风,
大辫子剪成个齐刷刷……”
老驴,破筐,少年,
虽也似“古道西风瘦马”,
这心境偏偏潇洒,
——像走入黄胄的风俗画!
这路,走过赤卫队的兵马。
这筐,装过保育院的娃娃。
莫非扛梭标的父辈也唱这些歌,
声音山路录下,
心劲山沟留下,
儿子来走,踩着录音机的闸?!
拾野菜的光屁股娃,
听愣了,荆条篮子滚下山崖。
“这知青哥哥疯啦,
还唱哩,穿一件露肉的褂……”
山道上有一个赶驴的少年,
天苍苍地茫茫,一幅千年古画。
不对,扎白羊肚手巾的脑袋里——
装着哥白尼,司汤达,
斯特劳斯《蓝色的多瑙河》,
黑格尔的辩证法……
道路坑洼,毛驴疲塌,
咱偏不唱“断肠人在天涯”!
苦日子,吹醒发昏的脑瓜,
感谢你,延安,穷家!!
这是一首反映“文革”期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佳作。
叶延滨的父母喝过延河的水,住过延安的窑洞,诗人则在1949年出生于哈尔滨,后随父母南下到四川求学,对未来充满着热烈的憧憬和幻想。不料“文革”风暴袭来,他的父母很快受到炮轰审查,他也“驮着一个‘狗崽子’的档案袋”(叶延滨《干妈》)到延安插队劳动。和别的青年学生不同,他虽未到过延安,但早已从父母那里了解延安的山山水水,可谓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还有,延安这个曾经接待过无数知识青年的“革命圣地”也和偏僻闭塞的乡村有所区别,即使对叶延滨这个“狗崽子”也同样伸出了无数粗糙而又温暖的手。总之,诗人特殊的经历产生了特殊的感受,特殊的感受又进而升腾起特殊的诗情,最后形成了《驮炭的毛驴走在山道上》这首情深意切的诗篇。
诗人没有在贫困落后的农村面前闭上眼睛,他勇于面对现实,勤于思考和探索,当然这一切不是通过泛泛的叙述,而是经过了精巧的酝酿和构思。诗的开头不写别的,专门从“性格”切入,立刻显得以少胜多、惊心触目,试想:道路“坑洼”,毛驴“疲塌”,当地农村贫瘠落后、交通不便等状况不就尽在不言中了吗?而“我”那“走山路爱唱歌”的模样,则是生动地表明“我”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已经乐观洒脱地和当地融成一片了。
有了以上这个好的开头,底下第二、三、四、五各节就围着“唱歌”多方展开了。第二节引用了一些信天游的歌词,生动明快,使人恍如回到了战争年代。第三节转换笔锋,举出元代散曲名句“古道西风瘦马”,和当代著名画家黄胄的陕北风情画相对比,从风土上升到“心境”,从生活进入了“艺术”,读后感到别开生面,余味不尽。第四节索性把历史和现实衔接起来,既然“山路”录下了“父辈的歌”,山沟留下了“父辈的(干)劲”,那放在今天青年人面前的答案只能是承前启后,继续向前。第五节出现了一个“拾野菜的光屁股娃”的特写镜头,既幽默生动,也增加了活泼的生活气息,表明并不是诗人一个人在现场自演自唱。作为一首具有一定叙事成分的抒情诗,适当增加一些特写镜头,是有助于增强表现力的。
有了以上大量的描写和铺垫,诗的最后两节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别看“我”照旧“扎白羊肚手巾”,“我”的头脑里已经装着哥白尼、司汤达、斯特劳斯、黑格尔……可见尽管革命和建设受到挫折,但今非昔比,时代毕竟向前发展了。尽管延安地区依然贫穷,但知识青年到延安也决不会白跑一趟,他们正在觉醒起来,大声呼唤:“苦日子,吹醒发昏的脑瓜!”
贫苦而不泄气,认真而不死板,自嘲而不油滑,幽默而不失豪迈,就是这首诗的特殊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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