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之条
《七出之条》出处、释义和例句
【出典】《孔子家语·本命解》:“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忌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为母服一年丧)。”唐·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又见《大戴礼·本命》。
【释义】古时,对妻子不满可以出妻,即休妻,凡犯有“七出”之条,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抛弃妻子。
【例句】①古人云,弃妻有七出之条。(高明南戏《琵琶记》第三十七出《书馆悲逢》)牛氏故意激蔡邕,让他“休妻”,蔡不同意,因为五娘没犯“七出之条”。②恋酒色淫邪,那犯七出的应弃舍。(白朴杂剧《裴少俊墙头马上》第三折[得胜令])李千金认为犯七出之条应休弃,但自己没有犯。下一句便说自己守“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