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安据实理案

        东汉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汉明帝(公元58—75年在位)任命袁安为楚郡太守,负责审核楚王刘英谋反一案。当时刘英供词中所牵连的有几千人,明帝非常恼火,官吏急于结案,便草率从事,妄加论处。那些受牵连的人无法忍受官吏的严刑逼供,自相诬告,致使很多人蒙冤而死。为了查明冤情,袁安到郡后,不进官府,先来到监狱,逐人细细审查,将那些罪证不确凿的人,一一释放了。府丞及其他官吏十分惶恐,叩头争辩,认为这是袒护反贼,按法要与反贼同罪,劝谏袁安一定不要这样做。袁安说:“这事如有不对,责任由我承担,不会连累你们。”事后,他立即将审理的案卷分类上奏朝廷。明帝见袁安言之有理,知道其中有人无辜受冤,当即准奏。这样,400多家蒙冤入狱的罪犯都得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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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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