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献帝建安(公元196—219年)期间,曹操军中鼓乐手宋金等人在合肥(治所在今安徽合肥西北)逃亡。依照军法惯例,军士如果逃亡,便收捕他们妻子儿女,关押拷打,以至老死狱中。曹操认为这样的惩处还不够严厉,担心仍然不能遏止逃兵,于是,还想加重刑罚,不仅要惩处逃兵家属子女,而且要累及他们的父母,甚至同营士兵。逃兵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已收捕入狱,司隶部门根据曹操意图,奏请将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全部斩首。尚书郎高柔得知消息,对于如此滥杀无辜深感不安。于是,他毫不犹豫,挺身上书,表示异议。他说:“士兵逃亡,实在可恨。但我也曾听说其中也有少数人有悔改之意,还想回来。遏止逃兵,也应恩威并用,一味严厉惩罚,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据此,我个人认为对于逃亡士兵的妻子儿女,不当过于严酷,相反应该宽免他们。这样,其一敌人将不敢信赖那些逃兵而收容任用他们。其二可以招诱、鼓励一些逃兵感恩回归。即使仅照惯例惩处,都已迫使他们死心塌地地为敌人效命,如今又加重刑罚,大面积地累及无辜,如此施行下去,我担心今后军中同营士兵,看到一人逃亡,害怕连累被杀,也会随之逃走。即使是逃兵亲属,能逃的也将逃走。这样,人都逃跑了,我们想杀也杀不到。如此看来,加重刑罚非但不能遏止逃兵,反而加剧了矛盾,导致更多的人逃亡。这无疑大大违背了我们的初衷!”高柔一番分析,陈述利弊,明白无疑。曹操看了连连称善。于是,他马上传令宽免了宋金母亲和弟弟。与此同时,其他一大批无辜者也因此得以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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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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