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朱根仁任定远(在今安徽定远)知县。他勤政爱民,不轻易定案处罚人,当时正在捕捉大盗贼雍秀春,但没抓住他本人,只获得了一本记载着他的党羽的名册。有人要求按名册将这些人一一逮捕归案。朱根仁说:“我怎么忍心兴起这样一个大案,以此博取能干的名声?现在战乱尚未平息,老百姓的心还没安定下来,如果因为这件事激起了民变,那时你还能抓得完杀得完吗?”于是就将名册烧毁了,那些贼党们听说这件事非常感动,从此都改过自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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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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