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金斯堡 嚎叫
作者简介 艾伦·金斯堡(1926— )美国诗人。生于新泽西州帕特逊市的一个俄国移民家庭,曾就学于哥伦比亚大学,1948年获学士学位,而后当过搬运工人,文学经纪人,电影演员等。金斯堡是“旧金山文艺复兴运动”和“垮掉的一代”文学运动的领袖之一。获得过格根海姆奖,全国艺术家奖和全国图书奖等。《嚎叫及其他》(1956) 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其他出版的诗集还有《卡迪什》,(1960),《空镜子》(1961),《现实三明治》(1963),《星球消息》(1969),《美国的堕落》(1972),《愤怒的大门》(1972) 以及 《思想在呼吸》(1977)等。1985年,诗人出版了 《1947—1980年诗集》,收有诗歌330首。金斯堡的诗歌揭示了美国城市社会中的病态现象,反映了青年一代对现状的不满情绪和否定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思潮,他们用吸毒、酗酒、流浪、纵欲来对社会进行虚无主义的嘲弄和反抗。金斯堡以学习惠特曼的个性解放精神和自由诗体自命,他的诗是令人瞠目的力量与呓语的结合,包含着无数灵性的感悟,涉及了人生的全部范围。金斯堡晚期诗的内容比早期更为健康、充实,对社会问题的兴趣也较浓厚。他主张逼真地反映社会状况,描写人们的对抗情绪,但那只是一种消极的反抗,并没能给人们指出正确的道路,因为他自己在思想上也不清楚,曾经试图从佛教神秘世界中寻找出路。他的诗一泻无余,适于朗读,但有的诗从艺术上看则比较粗糙。
内容概要 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一群嬉皮士嗜毒者渴望在夜间体验到/那古老的经验: 和星际相通。/他们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在只有冷水的寓所,坐在鬼蜮般的黑暗中,/吸毒,飘过城市的上空,默想着爵士节奏。/在城市空中铁轨之下,他向苍天申诉;/看见回教的天使在发光的屋顶上蹒跚。/他们眼神冷峻发光,穿过高等学府,/在学者们的论战中看到阿肯色斯和布莱克式的悲剧; /他们被逐出学府,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蹲在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穿着短裤,/在纸篓里烧纸币,并且听着墙外的恐怖,/经过洛雷多回到纽约,腰间揣着大麻叶,耻骨被踢。/他们在低级旅馆内吞火,或在天堂巷饮松节油,死; 或者夜夜让躯壳经受炼狱火烧,/都为的是追求梦幻,毒品,醒着的恶梦,/酒精、性,无穷的寻欢作乐。/头脑中充满阴云恐怖;电闪雷鸣的死胡同,/奔驰往返于加拿大和彼德森的两极之间,/照亮了其间不会移动的时间之国,/过道塞满毒品,后院的绿树,墓园的黎明,/酒醉在屋顶,吸毒后驰车狂奔过闹市,/霓虹灯眨眼,交通灯,太阳和月亮,/布鲁克林的冬季迟暮,狂风撼树,/垃圾箱乱响,头脑昏庸的好国王,/他们将自己锁在地铁中,/不断地自巴特瑞驰向布朗克斯,/不停地吸毒,直到车轮和儿童的声音,/将他们赶下车,哆嗦者,咧着嘴,/脑子空白,暗然无光。/他们整夜浸沉在毕克福德飘浮店里痛饮陈旧的啤酒,/听着氢气的音乐盒演唱世界末日的到来。/他们连续七十小时不停地讲话,/从公园到房间,到酒吧间,到林荫道,/到博物馆,到布鲁克林大桥。/一群迷途的柏拉图式清谈家,/跳下太平梯,窗门,帝国大厦,月亮,/说呵,说呵,嘶喊,呕吐,喃喃地低语着: 事实,往事,轶事,眼珠被踢,电刺激疗法,监狱,战争。/七天七夜,全身心浸入回忆,双目炯炯,/吐出这一切,就象把犹太教圣坛上的祭肉扔在马路边。/他们消失在新泽西的禅宗里,留下印有大西洋市政府大厦的一堆暧昧的明信片。/在纽渥克荒凉的带家具的公寓里吸毒,/忍受着东方的大汗淋漓,坦泽尔磨骨头的苦痛和中国的偏头痛。/他们半夜里在停车场流浪,流浪,/不知走向何方,走了也没有人惜别。/他们点起香烟,在车厢中,车厢中,车厢隆隆穿过雪原,在祖父般的黑夜里,驰向寂寞的农场。/他们研究普罗泰纳斯,波,圣约翰心灵感应,神秘爵士节奏,/因为在肯萨斯宇宙本能地在他们脚下颤抖。/他们在爱达荷大街上闲荡,寻求过去能看见幻境的印地安天使,/真的印第安天使。/他们认为当巴尔的摩浸沉在神奇的光彩里,人们是发疯了。/他们在冬季小镇的雨夜,一时冲动跳上小汽车,与俄克拉荷马的中国人同行。/他们饥饿而又寂寞,穿过休斯顿寻找爵士乐,性和菜汤,/追随那杰出的西班牙人谈论着美国和永恒,/一个没有希望的任务,因此乘船去非洲。/他们消失在墨西哥的火山中,没有留下什么,只剩下蓝工裤的影子,熔岩,和芝加哥壁炉中的诗稿的灰烬。/他们又出现在西岸,对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瞪着和善的大眼睛,皮肤黝黑而富性感,散发无法看懂的传单。/他们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他们在工会广场散发起共产主义的小册子,/哭着剥去衣服,珞斯,阿拉莫斯的警车尖叫声穿过他们,穿过华尔街,史塔顿岛渡轮也在尖叫,因为他们除了自己造成的吸毒及同性恋之外没有犯罪。
作品鉴赏 《嚎叫》是金斯堡最著名的诗作,也是他对社会影响最大的长诗,被人们称为“50年代的荒原”。全诗共分三章,通篇是怨气冲天的牢骚,愤慨不平的责问,狂怒的批评和无可奈何的哀诉,带着强烈的冲动,表现出美国青年在资本主义非人化的世界中的敏感,急躁心情和忧郁徬徨的态度。这首长诗的主调是绝望和愤恨。作者尖锐地批判了缺乏人性的商业文化,歌颂并肯定了一切生命,包括那些卑贱的,受到灾难袭击的人们。字里行间集中了愤怒的“嚎叫”,并使之宣泄,旨在引起人的注意到美国精神生活中才智遭受践踏的不正常现象。金斯堡在写《嚎叫》时,一味追随自己罗曼蒂克的灵感,使自己的想象力任意翱翔,奋笔疾书他脑海中出现的神奇诗句,写一些不给任何人阅读而只给自己以及另外一些与他具有同样灵感的人才能理解的东西。长诗的第一章就是这样产生的,他对这一章中的“最优秀分子”的命运表示由衷的哀伤,“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诗中,金斯堡把“垮掉的一代”比作“一代精英”,而全诗正是通过描写这些“精英”们的生活来发泄对现实的不满。这一代是“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的一代,“他们被逐出学府,是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总之,他们是一批受社会压抑,怀才不遇,既找不到出路,又丧失精神支柱的年轻人。于是,他们拼命地表现自我,狂热地寻求官能刺激。社会的一切,政治、前途、人类的命运,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所存在的地位,从而把存在主义发展到极端。整个第一章就充满了如此疯狂的语汇和毫无意义的形象,作者纯粹是为了倾吐心灵中抽象的诗歌美。据说,这一章金斯堡只花了一个下午就用打字机打出来了,颇有一点即兴而发,不吐不快的味道。长诗的第二章则侧重描写金斯堡吸毒后处于麻醉状态时获得的灵感。他借用《圣经》中“莫洛克”这一形象来比喻当今社会,并对之进行无情的讽刺和咒骂,把“垮掉的一代”对社会的不满和憎恨全部集中倾泻在“莫洛克”凶神身上。在第三章中,金斯堡决心和当时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另一个垮掉派成员卡尔同呼吸,共命运,“你不安全时我也没有安全,而你现在真的陷进了时代的大汤锅——”诗歌预示出垮掉派的前景并不美妙。事实是,自70年代以来,这一流派的追随者和效仿者日减,金斯堡本人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美国公民。《嚎叫》在文学形式上和它在思想倾向上的特色一样,显得狂荡不羁。作者模仿或者说发展了惠特曼的自由诗体,其诗句不拘形式,任其意识自由泛滥。它完全像散文,而且长得惊人。金斯堡写这样的长行诗是为了实验散文诗的正式结构,并根据20世纪的口语节奏规律,建立一种新的诗歌体系。《嚎叫》在韵律方面也具有自己的特色。诗歌中的每 一行都是一个气群,一个气群构成了一个韵律小节,而一个韵律小节又体现了一个思想灵感。金斯堡能一口气就抑扬顿挫地吟诵完毕,癫狂的神态溢于言表,丝毫不带早期威廉斯给他影响的痕迹。总之,《嚎叫》是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它反映了美国五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使人不由地联想起社会经过巨大起伏后所产生的许多杰出的文学佳作。这首长诗一经发表立刻成为广大读者争相传阅的最佳诗歌作品,与《在路上》并称“垮掉的一代”的“生活教科书”。金斯堡曾于1984年访问中国,还向我国大学生朗诵了 《嚎叫》里的部分章节,同时与我国学者共同研讨佛经,表明了他在晚年对东方宗教的向往和寻求归宿的意念。
内容概要 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一群嬉皮士嗜毒者渴望在夜间体验到/那古老的经验: 和星际相通。/他们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在只有冷水的寓所,坐在鬼蜮般的黑暗中,/吸毒,飘过城市的上空,默想着爵士节奏。/在城市空中铁轨之下,他向苍天申诉;/看见回教的天使在发光的屋顶上蹒跚。/他们眼神冷峻发光,穿过高等学府,/在学者们的论战中看到阿肯色斯和布莱克式的悲剧; /他们被逐出学府,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蹲在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穿着短裤,/在纸篓里烧纸币,并且听着墙外的恐怖,/经过洛雷多回到纽约,腰间揣着大麻叶,耻骨被踢。/他们在低级旅馆内吞火,或在天堂巷饮松节油,死; 或者夜夜让躯壳经受炼狱火烧,/都为的是追求梦幻,毒品,醒着的恶梦,/酒精、性,无穷的寻欢作乐。/头脑中充满阴云恐怖;电闪雷鸣的死胡同,/奔驰往返于加拿大和彼德森的两极之间,/照亮了其间不会移动的时间之国,/过道塞满毒品,后院的绿树,墓园的黎明,/酒醉在屋顶,吸毒后驰车狂奔过闹市,/霓虹灯眨眼,交通灯,太阳和月亮,/布鲁克林的冬季迟暮,狂风撼树,/垃圾箱乱响,头脑昏庸的好国王,/他们将自己锁在地铁中,/不断地自巴特瑞驰向布朗克斯,/不停地吸毒,直到车轮和儿童的声音,/将他们赶下车,哆嗦者,咧着嘴,/脑子空白,暗然无光。/他们整夜浸沉在毕克福德飘浮店里痛饮陈旧的啤酒,/听着氢气的音乐盒演唱世界末日的到来。/他们连续七十小时不停地讲话,/从公园到房间,到酒吧间,到林荫道,/到博物馆,到布鲁克林大桥。/一群迷途的柏拉图式清谈家,/跳下太平梯,窗门,帝国大厦,月亮,/说呵,说呵,嘶喊,呕吐,喃喃地低语着: 事实,往事,轶事,眼珠被踢,电刺激疗法,监狱,战争。/七天七夜,全身心浸入回忆,双目炯炯,/吐出这一切,就象把犹太教圣坛上的祭肉扔在马路边。/他们消失在新泽西的禅宗里,留下印有大西洋市政府大厦的一堆暧昧的明信片。/在纽渥克荒凉的带家具的公寓里吸毒,/忍受着东方的大汗淋漓,坦泽尔磨骨头的苦痛和中国的偏头痛。/他们半夜里在停车场流浪,流浪,/不知走向何方,走了也没有人惜别。/他们点起香烟,在车厢中,车厢中,车厢隆隆穿过雪原,在祖父般的黑夜里,驰向寂寞的农场。/他们研究普罗泰纳斯,波,圣约翰心灵感应,神秘爵士节奏,/因为在肯萨斯宇宙本能地在他们脚下颤抖。/他们在爱达荷大街上闲荡,寻求过去能看见幻境的印地安天使,/真的印第安天使。/他们认为当巴尔的摩浸沉在神奇的光彩里,人们是发疯了。/他们在冬季小镇的雨夜,一时冲动跳上小汽车,与俄克拉荷马的中国人同行。/他们饥饿而又寂寞,穿过休斯顿寻找爵士乐,性和菜汤,/追随那杰出的西班牙人谈论着美国和永恒,/一个没有希望的任务,因此乘船去非洲。/他们消失在墨西哥的火山中,没有留下什么,只剩下蓝工裤的影子,熔岩,和芝加哥壁炉中的诗稿的灰烬。/他们又出现在西岸,对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瞪着和善的大眼睛,皮肤黝黑而富性感,散发无法看懂的传单。/他们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他们在工会广场散发起共产主义的小册子,/哭着剥去衣服,珞斯,阿拉莫斯的警车尖叫声穿过他们,穿过华尔街,史塔顿岛渡轮也在尖叫,因为他们除了自己造成的吸毒及同性恋之外没有犯罪。
作品鉴赏 《嚎叫》是金斯堡最著名的诗作,也是他对社会影响最大的长诗,被人们称为“50年代的荒原”。全诗共分三章,通篇是怨气冲天的牢骚,愤慨不平的责问,狂怒的批评和无可奈何的哀诉,带着强烈的冲动,表现出美国青年在资本主义非人化的世界中的敏感,急躁心情和忧郁徬徨的态度。这首长诗的主调是绝望和愤恨。作者尖锐地批判了缺乏人性的商业文化,歌颂并肯定了一切生命,包括那些卑贱的,受到灾难袭击的人们。字里行间集中了愤怒的“嚎叫”,并使之宣泄,旨在引起人的注意到美国精神生活中才智遭受践踏的不正常现象。金斯堡在写《嚎叫》时,一味追随自己罗曼蒂克的灵感,使自己的想象力任意翱翔,奋笔疾书他脑海中出现的神奇诗句,写一些不给任何人阅读而只给自己以及另外一些与他具有同样灵感的人才能理解的东西。长诗的第一章就是这样产生的,他对这一章中的“最优秀分子”的命运表示由衷的哀伤,“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诗中,金斯堡把“垮掉的一代”比作“一代精英”,而全诗正是通过描写这些“精英”们的生活来发泄对现实的不满。这一代是“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的一代,“他们被逐出学府,是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总之,他们是一批受社会压抑,怀才不遇,既找不到出路,又丧失精神支柱的年轻人。于是,他们拼命地表现自我,狂热地寻求官能刺激。社会的一切,政治、前途、人类的命运,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所存在的地位,从而把存在主义发展到极端。整个第一章就充满了如此疯狂的语汇和毫无意义的形象,作者纯粹是为了倾吐心灵中抽象的诗歌美。据说,这一章金斯堡只花了一个下午就用打字机打出来了,颇有一点即兴而发,不吐不快的味道。长诗的第二章则侧重描写金斯堡吸毒后处于麻醉状态时获得的灵感。他借用《圣经》中“莫洛克”这一形象来比喻当今社会,并对之进行无情的讽刺和咒骂,把“垮掉的一代”对社会的不满和憎恨全部集中倾泻在“莫洛克”凶神身上。在第三章中,金斯堡决心和当时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另一个垮掉派成员卡尔同呼吸,共命运,“你不安全时我也没有安全,而你现在真的陷进了时代的大汤锅——”诗歌预示出垮掉派的前景并不美妙。事实是,自70年代以来,这一流派的追随者和效仿者日减,金斯堡本人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美国公民。《嚎叫》在文学形式上和它在思想倾向上的特色一样,显得狂荡不羁。作者模仿或者说发展了惠特曼的自由诗体,其诗句不拘形式,任其意识自由泛滥。它完全像散文,而且长得惊人。金斯堡写这样的长行诗是为了实验散文诗的正式结构,并根据20世纪的口语节奏规律,建立一种新的诗歌体系。《嚎叫》在韵律方面也具有自己的特色。诗歌中的每 一行都是一个气群,一个气群构成了一个韵律小节,而一个韵律小节又体现了一个思想灵感。金斯堡能一口气就抑扬顿挫地吟诵完毕,癫狂的神态溢于言表,丝毫不带早期威廉斯给他影响的痕迹。总之,《嚎叫》是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它反映了美国五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使人不由地联想起社会经过巨大起伏后所产生的许多杰出的文学佳作。这首长诗一经发表立刻成为广大读者争相传阅的最佳诗歌作品,与《在路上》并称“垮掉的一代”的“生活教科书”。金斯堡曾于1984年访问中国,还向我国大学生朗诵了 《嚎叫》里的部分章节,同时与我国学者共同研讨佛经,表明了他在晚年对东方宗教的向往和寻求归宿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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