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元九书

2018-10-06 可可诗词网-第二卷 https://www.kekeshici.com

唐代诗论文章。白居易著。见于《白氏长庆集》卷45。白居易在本文中全面阐发了自己的诗论纲领。他标榜“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诗歌的美刺作用和与现实的密切关系,要求诗歌“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干预时事,反映民间疾苦。这种主张继承了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以及《毛诗序》中的风上化下说,是儒家文学思想的发展;为唐代新乐府运动树立起了一面重要的旗帜。依据这样的观点,白居易将自己创作的诗歌分为“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而以“因事立题”的“新乐府”讽喻诗为最高。以这样的尺度,白居易评价历代诗歌,认为《诗经》篇篇都有美刺劝惩之义,并得出了自《诗经》以下“诗道崩坏”,每况愈下,仅有陈子昂、杜甫等的部分诗作得“风雅”、“六义”之正传的结论。此外,文章中还提出了“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之说,形象地说明了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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