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英雄传
《儿女英雄传》叙述了何玉凤与安骥的婚姻及其家庭故事。何玉凤之父何杞,为大将军纪献唐部下的中军副将。何杞因拒绝纪献唐联姻之求,遂被诬陷而死。何玉凤为将门之女,自幼学得浑身武艺,于是奉母避居山林,化名十三妹,结交天下豪杰,出没江湖市井,伺机报仇雪恨。何杞之父有个门生,名叫安学海,五十岁才中进士,出任淮安河工令。因不事奉迎,被河道总督诬陷下狱 。其子安骥为救父出狱,将家产变卖三千两银子、赶赴淮安。不料途中遭骡夫和凶僧谋财害命,恰巧被十三妹所救。民间女子张金凤此时正囚于庙中,因而同时获救。于是十三妹硬作媒人,使安骥与张金凤结为夫妻。同时赠送宝弓一张,以晓谕沿途强人,使安骥平安到达淮安,并救其父出狱。安学海经此一难,功名心灰,辞官归里,并千方百计找到了恩人十三妹。此时十三妹之母已故,纪献唐也已被皇帝处死。十三妹报仇之愿已了,恢复原名,并经人劝说,也与安骥成婚。安骥在何、张二妻的规劝下,发愤读书,探花及第,历官国子监祭酒、乌里雅苏台参赞、山东学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娶长姐儿为妾。何、张复各生一子。可谓苦尽甘来,夫荣妻贵,儿女绕膝,高堂长寿,合家幸福。
《儿女英雄传》描写了一个集“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以及“儿女真情”、“英雄事业”于一体的“全福”家庭,极力宣扬封建的伦理道德。然而它不过是“一个迂腐的八旗老官僚,在那穷愁之中作的如意梦”(胡适《<儿女英雄传>序》)。但由于作者经历了“世运之变迁,人情之反复”(马从善《序》),故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政治的腐败和社会的黑暗。作品尤以侠女十三妹的形象和浓厚的评话色彩,产生过广泛的影响。但在描写十三妹时,作者“缘欲使英雄儿女之概,备于一身,遂致性格失常,言动绝异,矫揉之态,触目皆是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儿女英雄传》有续书《续儿女英雄传》,32回,无名氏著,光绪二十四年(1898)宏文书局(北京)初版石印书。之后又有再续、三续乃至九续。皆为狗尾续貂之作,一无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