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诉歌
瑶族香里歌体叙事长诗。流传于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拉珈”瑶族民间。长歌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我”的悲惨遭遇和抗争。“我”生下不满3个月,即被到富有的寡妇家“上门”的父亲所抛弃。为生活所迫,“我”刚会爬地,母亲就留下“我”自己在家,到别人家去帮工。“我们”缺粮断炊,饭锅挂在墙壁上,父亲在寡妇家却喝酒吃肉。“我”长到4岁,就学会帮母亲做家务,7岁就跟母亲耕田种地。13岁时母亲双目失明了,“我”只好接过母亲的背篓、扛着母亲的挖锄去给别人帮工。帮工3个月,“我”病倒了,米缸见底,万般无奈,只好撑着拐棍背着口袋去向父亲借几筒救命口粮,遭到后娘和父亲的讥讽和刁难;借了3筒米,后娘还要“我”去给她割青、舂米,以工还债。“我”给后娘帮工回来后向母亲诉说后娘的凶恶,母亲哭得眼泪流成河,恨得眼睛冒火团。由于父亲的无情无义,“我”悲痛万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得不表示与父亲彻底决裂。这首诗由已故瑶族歌手公聂吟唱,莫义明、刘保元(瑶族)记录、翻译、整理,首刊于《民间文学》1980年9月号,后又分别收入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的《瑶族民歌选》和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9月出版的《瑶族风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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