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印度教的种姓制度

        公元前20—15世纪,过着游牧生活的雅利安人从伏尔加河流域入居印度,征服了已经具有高度文明的达罗毗荼人,摧毁了他们的文化,成为印度次大陆的主人。据考证,在当时入居印度的雅利安人中,就已经存在着古老的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梵语中称为“瓦尔那”,含有“纯粹”等意义。公元前七世纪左右形成的古代婆罗门教的教义中,即已明确确定了四大种姓,即:(1)婆罗门,掌握一切宗教和文化艺术;(2)刹帝利,掌握政权和兵权;(3)吠舍,掌握商业和手工业;(4)首陀罗,从事一切最下等的职业。在这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种人,称为“不可接触者”,或被称为“贱民”。他们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达罗毗荼人的后代和四大种姓中因违犯教规而被开除出本种姓的人。公元前六世纪前,婆罗门教经过改革产生了印度教。印度教全面继承了古代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公元二世纪,由一个名叫拔利仁的婆罗门祭司所创制的《摩奴法典》中宣称:四大种姓皆由创造大神大梵天所生,婆罗门生于大梵天之口,刹帝利生于其双臂,吠舍生于其腹,而首陀罗却生于其足。所以,高等种姓天生高贵,低等种姓必须服从和敬畏高等种姓。印度教规定了严酷的刑法,如果低等种姓的人冒犯了高等种姓,就要受到砍头、割舌、火烙、向耳中灌滚开的油汁等残忍的刑罚。种姓制度有三个主要特点:(1)每个种姓从事世袭的固定的职业;(2)不同种姓之间不可通婚;(3)种姓不许外人加入。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四大种姓已经衍生出近一万个小的种姓,或称次种姓。想隐瞒或改变自己的种姓是不容易的。因为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姓氏,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在社会关系中有固定的地位。一个首陀罗不管走到哪里,也会被人认出来。在英国人统治印度时期,其现代文明曾冲击了印度教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使种姓受到削弱,但并未根除。1947年印度独立后,曾以法律形式废除了种姓制度,但由于几千年来宗教思想的影响,种姓意识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并且,由于高等种姓是从这种制度中获得好处的,所以他们尽力反对取消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严重阻碍了印度的发展,引起了一些有识之士的焦虑。独立后的历届印度政府采取过各种法律和行政手段,力图削弱以至取消种姓制度。这一政策在城市中取得了一定成功,但在农村地区,低等种姓的人仍然受到歧视和压迫。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6-21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wenhua/minsu/191297.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