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喀尔喀人的一种传统葬礼。人去世后遗体在家中停放3—7日,灵前点油灯。这期间毡包中不能留人,毡包天窗顶毡是盖上的,门上挡以木柱。野葬前一天选择葬地,一般选在小河环绕的山的阳坡。在选好的地方留下哈达、毡子、皮条,喷洒泉水,请喇嘛焚香念经,还做出把金银首饰埋入地下的动作。此外还留下一些刀斧之类工具,表示对葬地的崇敬与保护。野葬那天,遗体用牛车或骆驼装载。野葬时,家人用哈达蒙死者的头部,用死者生前穿用过的旧衣服里子裹他的身体。在选好的地方先铺白色羔皮,再铺上绿色丝绸,然后安放遗体,其头部朝北或西北,保持向右侧卧姿式。如有喇嘛参与,喇嘛会布置三块石头,在石头上焚香,并念经超度亡魂。家人以食品祭奠。野葬仪式在日出前举行。葬毕,人们由东至西绕遗体一周,沿着与来路不同的路线回去。回到家后一起吃饭,但不饮酒。从前,还有葬亲人后要“积德四十九天”的风俗,在这期间广为施舍,不杀生,做善事。如果是孩子去世,野葬仪式稍有不同。去世后,一般在家里只停放几小时,尸体装入袋子里,运到野外择地而葬。此外,还有食品、玩具陪葬。有些地方,在去世孩子的右腿、后背上描画蓝色、黑色、白色图案,象征孩子转世投胎,来生幸福。对于曾经运过父母遗体的犍牛或骆驼,子女要在它身上拴粗布哈达,永不出卖或宰杀,直至它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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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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