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习俗之一。流行于浙江地区。《杭州府志》云“七日一祭,好作佛事”。《嘉禾志》亦云“每七作佛事,七七谢孝,哀服拜其门”。其俗是死者棺殓后,每七天设祭悼亡人。头七由儿子为亡父(母)诵经拜佛,如死者为女性,则请人唱“十月怀胎”、“观灯”等戏;二七由丧家延请道士还受生经;三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或侄辈为死者诵经; 五七、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或亲邻;七七由丧家供奉饭菜祭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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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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