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女》
新歌剧。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贺敬之、丁毅执笔。写于1945年。全剧共分五幕十六场,集中描写贫农女儿喜儿在地主迫害下的悲惨遭遇及其翻身复仇的故事,表现“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深刻主题。喜儿原与父亲杨白劳相依为命,并满怀着和心上人大春结合的美好愿望。但是,杨白劳于大年夜被地主黄世仁逼债害死,喜儿被抢到黄家当了丫头。她受尽黄家折磨,遭到黄世仁奸污,怀着深仇大恨逃进深山,象野人一样生活了整整三年,成为当地传说中的“白毛仙姑”。共产党,八路军解放杨各庄后,大春带领民兵进山活捉逃窜的黄世仁,并解救喜儿出山。在斗争黄世仁的大会上,喜儿进行了血泪的控诉,人民政府枪毙了恶贯满盈的黄世仁,为喜儿等受苦受难的农民报了仇。喜儿和大春终于结成美满夫妻。剧本深刻地反映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广大农民与地主阶级的尖锐冲突与激烈斗争,主人公的离奇经历和强烈复仇情绪,构成了鲜明的浪漫主义色调。作品在秧歌剧的基础上,借鉴西洋歌剧以音乐表现人物性格的方法,采用中国民间音乐与戏曲曲调,创造了具有民族风格的适于反映现代生活的新歌剧形式,为五四以来歌剧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剧本在党的“七大”期间上演以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为流传,并被搬上国际舞台,曾获得1951年度斯大林文学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