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山西村》
七言律诗。陆游作于乾道三年(1167)居山阴镜湖时。诗中描绘了当地农村的风俗和景色,表现了诗人对农村生活的真实情感。诗从农家酒肴待客写起,表现农民的热忱好客。再写游此村时所见的景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二句千古传诵,然后描写村中所见当地习俗:祭祀社神,鼓乐喧天,衣冠简朴,古风犹存。最后抒写诗人的心情:从今以后,拄杖游玩,当趁着月光,再来此地。前六句写景,语句简练自然,色彩明丽,画面宽广;三、四两句更是富有哲理;后二句抒情,淳朴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