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侯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③,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④。镇之以无名之朴⑤,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注释〕 ①无为:顺其自然,无所作为,不妄为。王弼注:“顺自然也。”无不为:王弼注:“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是说由于不妄为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帛书甲乙本作“道恒无名”,与《三十二章》“道常无名”同。 ②守之:守道。 ③欲:欲望。作:《广雅·释诂》:“作,生也。” ④镇:帛书乙本作“阗”。“镇”、“阗”古通用,镇伏、镇定的意思。无名之朴:指道。 ⑤镇之以无名之朴:诸本均作“无名之朴”,而帛书乙本作“阗之以无名之朴”,据帛书乙本补上“阗之以”三字,并改“阗”为“镇”。 ⑥夫:指人。
〔鉴赏〕 本章老子提出“道”之“无为而无不为”的原则,并将此推行到社会,认为理想的社会政治也将是无为而自化,不欲而自定的。
老子在相关章节曾讲到:“道”养育万物,但“道”从不干涉万物,从不期望它的养育物去做他们不愿做或不该做的事,就像土壤养育植物,土壤任凭种子随时吸取养料,却从不期望从中得到些什么;“道”像天地一样,于物从不厚此薄彼,“道”无意识于去养育什么或扶植什么,“道”于万物不带有任何意识,因此“道”是无为而不妄为的。也正因为“道”无意识去养育什么或扶植什么,所以“道”又是无所不为的,故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知道:有意识去养育什么或扶植什么,就必定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也必定是厚此薄彼,也必定会取舍分明,也必定会出现偏差,就像向阳与背阳下的植物出现的反差一样。
由此,老子以“天道”喻“人道”,也要君主侯王持守此道:无为而无不为。认为只有这样,万民将自化和自定,不会出现灵王好细腰而国人多饿死的现象。老子认为这才是理想的政治。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说:“老子一再强调统治者的态度应出于‘无为’——顺任自然而不加以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
然而,老子又似乎感到社会中的“无为”不同于自然界的“无为”,有意识的人不会像无意识的物那样自然生灭,有意识的人是会极力自我变化发展,会延“生”、饰“伪”、适“欲”。这就是老子本章说的“化而欲作”。而到了此时,老子却又“有为”了,提出:“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魏源《老子本义》说:“无名之朴者,以静镇动,以质止文,以淳化巧,使其欲心虽将作焉不得,将释然自反而无欲矣;无欲则静,静则正而返于无名之朴矣。所谓我无欲而民自朴,我好静而民自正。”所以老子最后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