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制度之一。初宋,横班正使、副使,诸司正使、副使及大、小使臣,均为武臣寄禄、叙迁的阶官。元丰改官制,调整了台、省、寺、监等机构及与文职官员有关的制度,而对武职则未及更改。徽宗政和二年(1112),始改武阶官,易以新名,以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并新置太尉为武阶官之首,政和六年又增横班十阶,于是,武阶官自太尉至下班祗应,共五十二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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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7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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