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户籍名称之一。从窝阔台在位到忽必烈至元初期,在北方居居中多次签发户多丁壮的殷实人户充军,世袭军役,称为汉军户,户出一人称独军户,汉军户又实行正军户、贴军户制,即以两三户或三五户合出一军,其中丁力强者充军,其余出钱津贴。出军者称为正军户,出钱津贴...
元朝户籍名称之一。因政府指定部分人户专门承担军役,故得此名。蒙古旧制,具有贵族或平民身份的蒙古人从军为骑士,衣粮自备,作战中掠夺奴隶与财物按军功大小,归为己有。军户必须出成年男子到军队服役,世代相袭。入据中原之后,蒙古军制逐渐发生变化,军队成分日趋...
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的最低等。元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和加强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将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色目和汉人、南人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
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之一。元朝统治者为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和加强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将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南人四等。汉人为这四等级中的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乞塔、札忽歹,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
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之一。元朝统治者为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和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推行民族分化政策,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色目和汉人、南人四等。“色目”一词源于唐代,意为“各色各目”,元人使用“色目人”之名,就是指其种类繁多。具体讲,是对...
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之一。元朝建立后,为保持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和维护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推行民族分化政策,根据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的先后,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在选用官吏、法律地位及其他权利、义务各方面都有种种不...
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制度。蒙古统治者为了始终保持其最高统治权力,维护他们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的统治,在推行阶级压迫的同时,又推行民族分化政策,根据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的先后,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在任用官吏、法律地位、科举名...
元代户籍制度非常特殊,相当复杂。将全国居民按照不同职业以及其他某些条件(如民族)划分成若干种户外,统称诸色户计。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有所不同,隶属和管理系统也不尽相同,而且一经入籍,就不许随意更动。诸色户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军户,出军当役的人户。站...
元朝管理地方制度。元廷法令规定:县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选择年高晓农事者一人为社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社者听。社内居民中,“或不务本业,或出入不时,或服用非常,或饮食过分,或费用无节,或原...
元朝所谓课程,主要是指工商税课,包括以下各项:①岁课,包括山林川泽之产,如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铅、锡、硝、竹木之类。这些大都为产地拔出民户,设官开采,或就令认包采炼,因其呈献而定为岁入之课。元朝初期,课额各有一定,多者不尽收,少者不强...
元朝赋税名目之一。元朝政府规定诸王、公主、驸马得江南分地者,于一万户田租中输钞百锭,准中原五户丝数,分赐给诸投下,谓之“江南户钞”。...
元朝赋税名目之一。税粮的不均造成役法的紊乱。泰定初年(1324),江西地区创行助役粮。其征收方法,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具书于册,里正以次掌之,岁收其入,以助充役之费用。凡是寺观田亩,除宋旧额,其余亦验其多少,令出田助役。赵琏在浙东,建议以...
蒙古语,意为合伙。蒙古和元朝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从成吉思汗时期起,蒙古贵族委托中亚木速蛮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从中坐收高额息银。大汗以及诸王、公主、后妃都各自设置斡脱获取巨利。其经营的商品主要是金银珠宝、名贵皮毛、金锦罗缎等供皇室和贵族享...
元朝赋税名目之一。因以征收粮食为主,故名。其征收方法,南北不同。北方的税粮分为丁税、地税,因户而异。窝阔台汗八年(1236),规定民户成丁每年纳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驱丁减半,老幼免征。民户从事耕种,或根据牛具的数字,或根据土地的等级而征税。一般为“丁税...
参见科差条。...
元朝赋税名目之一。包括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1)丝料,窝阔台汗八年(1236)实行“五户丝”制,规定投下户每两户出丝一斤输官;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投下本位。忽必烈建国后,改行“二五户丝法”,即每二户出丝二斤输于官,每五户出丝二斤输于本投下,合计每户每年出丝料...
元朝的赋税制度南北相异,北方主要是税粮科差,南方征夏秋两税。窝阔台八年(1236),更定赋税制度,史称丙申税制,基本上确立了元代在华北地区的赋税体系。忽必烈即位后,对赋役数额有所调整,并在申明旧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输纳之期、收受之式、封完之禁、会计之法,...
蒙古建国以前,部落首领发布的号令称为“札撒”。1203年,成吉思汗战胜王罕以后,曾召开大会,制定了完善而确切的札撒。1218年西征前,他又召开忽里台,在他们中重新规定了规章(额延)、法律(札撒)和自古以来的习惯法(约孙)。随着大汗权威的不断提高,成吉思汗的命令...
元朝地方监察区划,在中书...
元朝地方监察区划,在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