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选任官吏的制度。铨者有选择、编次之意,隋唐时,官吏任免的权力集中于中央,九品以上的官员都由中央任免。唐代官吏的任命分册授、制授和敕授三等。《通典·选举典》上说:“凡诸王及职事正三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之在京师者册授。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及守五品以上及视五品以上皆敕授。”唐代以科目取士,以铨选举官。文官由吏部铨选,武官由兵部铨选。考试合格,才能正式授予官职。吏部选择人的标准有四:一是身(体貌要丰伟);二是言(要能言善辩);三是书(书法要写得端正遒劲);四是判(文理优长)。唐代以后,虽然历代选任官吏制度有所变化,但是不外乎集中官吏进行考试,以量人授予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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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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