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

        也叫陵迟。俗称千刀万剐。执行死刑时零刀碎割使被杀者缓慢地死去,因此而加重了受刑的痛苦。行刑之法,历代不尽相同。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割头面,然后是手足、胸腹,最后枭首。《宋史·刑法志》有详细记载。凌迟是五刑之外的法外刑,始于五代,宋朝初年并未沿用。真宗时,杨守珍出使陕西,请求将“擒获强盗至死者”处以凌迟之刑,遭真宗驳斥。宋仁宗时,开了宋朝凌迟罪的先例。凌迟作为常用之刑,是神宗以后的事。辽代正式将凌迟编入法律之中,金律、元律都把凌迟定为死刑之一种,元、明两代沿用。明初曾广泛采用凌迟刑,有关的律和例,共计13条,清律全部承袭使用,还陆续增加了劫囚、发冢(墓)、谋杀人、杀一家3人、威逼人致死、殴伤师傅,殴打祖父母和父母、狱囚脱监以及谋杀本夫等9条13罪。凌迟罪犯如果在行刑前自然死亡,仍须戮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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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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