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交涉的破裂与中断

        对东北地方当局7月10日强行夺取中东路之举,苏联政府在此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基本采取两手策略,一面争取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一面积极备战,向中方施加军事压力,以恢复中东路事发前的原状。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手的重点有所不同而已,断交前以“和”为主,断交后便转向以“战”促“和”了。
        至于中方,由于苏联宣布对华断交后,即在中苏边境制造紧张空气,张学良首当其冲,感到压力不小。他致电蒋介石、王正廷说:苏方现调动军队,积极筹备,迫近满洲里、绥芬河等处,确有以武力压迫情势,决非局部之事故,非东省独立所能应付,应请中央预定方策,详为指示。事机危迫,不容再迟,否则牵动大局,关系重大[1]。而蒋介石则继续坚信苏联决不敢对中国开战。7月19日早8时,苏军开始在绥芬河一带向中国守军开枪开炮,并扣留行进在黑龙江上的中国船只。他仍断言:“详察国际形势,俄无开战可能,昨日绥芬飞机与炮声是其仍以恫吓性质,我军前方部队须以极镇静态度处之。”[2]
        蒋介石这时的态度很明显,就是绝不向苏方示弱,坚决不与苏联直接交涉。他注意到《非战公约》7月24日将正式生效,其主倡者美国政府又对中苏冲突格外“关切”,认为可以以此为契机,借助国际的力量,迫使苏方承诺不诉诸武力,承认中方所造成的既成事实。对于蒋的这一主张,20日夜从青岛赶回南京的王正廷不大赞同。他在次日凌晨见蒋时表示:俄国未加入国际联盟,故无要求联盟调停必要。对非战公约组织,也只能限于将中国政府的态度通知签约各国而已。毕竟外交全靠自己,不能依赖他人[3]。因此,他主张应当对苏联政府的绝交照会做出正式答复,以寻求直接交涉。对此,蒋介石断然反对,严词道:“彼已决绝如此,余决不复,兄必欲复,请以兄私人名义复之可耳。”[4]
        这时,正是南京国民政府大力推行所谓“革命外交”,与列强各国紧张谈判改订新约的关键时期,东北地方当局武力夺回中东路的举动,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蒋介石以为苏联宣布断交并在边境实施武力威胁,必将激起社会舆论和民众的强烈不满,正可利用这一民气,提升南京中央政府的声望,并彻底抑制国民党内各派反蒋势力的权力挑战。7月20日,蒋发表致全国将士电,声称:“今日舍努力拒俄以外无忿嚏,舍一致对俄以外无出路。诸将士其同心一德,共同努力,誓贯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目的,以完成我国民革命最后之职责。”[5]他一面坚持对苏采取强硬态度,一面要求东北地方当局对苏方的军事挑衅力避冲突,其基本策略是希望通过外交途径,推动英美等国主导下的非战公约组织和国际联盟出面调停,以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但是,列强各国并不是可由蒋介石任意摆布的棋子,他们的算盘比蒋介石打得更精。这时,除了德国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签署《中德条约》已取消在华特权外,其他大国在中国均享有条约特权。南京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宣示和东北地方当局武力夺取中东路的实际行动,深深触动了他们的敏感神经,他们乐见苏联利益受损,却不能不顾及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对中方急欲以强制手段废除不平等条约极为反感,惟恐在他们之间出现中东路事件的重演。在此共同立场的支配下,加上苏方坚决反对第三国介入其事,美英等国竟作出了令南京国民政府大失所望的反应。中国驻华盛顿公使伍朝枢明白电告外交部:此次中国攫夺中东路,美英等均印象不佳,法国亦然。美国国务卿明确表示,正因为世界舆论不赞成中国的作法,故苏联的态度已转强硬。中国此举不能不令人怀疑是借口防止俄人宣传共产,目的是要占领中东路。由于顾虑到美英等国的态度,南京政府外交部自21日起不得不改变策略,开始突出宣传:此次夺取中东铁路,纯“因哈埠事件发觉东路重要职员及其他机关经理委员均经参加”,出于取缔宣传共产的目的不得已而出此,“此后该路问题及关系各事件均先由中俄商洽解决。”[6]王正廷更强调“今日之驱逐俄员,不是要抢夺铁路,是自卫国家。”[7]这些言论,不但暗示南京政府此后将寻求中俄直接交涉,且无异于公开承认此前的夺路行动的错误。
        7月21日,中国驻德公使蒋作宾电告外交部称:俄大使托人来馆表示,俄方不喜欢列强以拥护《非战公约》为辞出面干涉,故甚望中俄能直接交涉,自行解决。“特询我方意旨,倘得双方同意,即可设法转圜云云”[8]。这一消息使蒋介石和南京政府高层更加确信:“俄国绝不轻用兵,绝不至有战事,东北无大顾虑。”[9]虽然两日后,蒋作宾就报告苏联大使已向他表示,该国政府已经否定了他的建议,坚持“非中东路恢复原状不开谈判”。但南京政府内部这时对收回中东路仍旧充满着乐观的看法,甚至认定各国论调已为之一变,无有以俄为是者。“俄人之不敢用兵,即此可以断定”[10]
        张学良这时的想法明显与南京方面不同。这个时候大多数东北军政要人均对张采取如此行动来解决中东路问题抱强烈怀疑态度,张前此的强硬态度在东北高层当中已颇为孤立。苏联不顾刚刚签订的《非战公约》的条文约束,以侵扰中国领土领空相要挟,亦清楚说明苏联绝不会听任中方夺回中东铁路。这更加印证了多数怀疑论者的观点。张学良这时已清楚地了解到,以东北之力,绝不足以停止苏军的进攻。如要对抗苏军,必须引入中央军。但若照蒋介石拟订的方案,将中央军引入东北协防,则内部反对必更强烈。且如此一来不仅东北自主之地位将不保,日本关东军也势必会激烈反对,甚至实施干涉行动。因此,张学良此时已开始深信,将中东路事件限制在局部范围内,依据条约解决问题,最为适宜。
        鉴于外交部21日肯定夺取中东路为“权宜之措施”,且国民政府的宣言也明确提及1924年中俄条约的规定,故力主妥协的吉林省主席张作相积极推动与苏联驻哈总领事梅里尼可夫的接触。他注意到梅里尼可夫并未拒绝与东北当局进行交涉。张学良马上做出了积极的反应,他不仅亲自出面,通过与美国《芝加哥日报》记者谈话,解释东北当局绝无破坏1924年中俄、奉俄协定,单方面收回中东路的想法,此次之事不过俄方利用中东路宣传赤化所引起,而且立即指示蔡运陞交涉员与梅领事具体接洽。在张作相和蔡运陞等人的坚持下,张学良很快批准发出致苏联代理外交人员委员加拉罕的专函一封,提出四项具体交涉办法:一、双方各派代表定期会议,解决东路问题;二、苏政府另派正副局长;三、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由俄正局长、华副局长共同签字办事,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四、被拘苏方人员可以释放,苏联拘留之华人亦须一律释放[11]。为了征得南京方面同意,张学良特意致电蒋介石,作了详细说明,并强调涉及中东铁路以外的各重要问题,自当仍由中央进行交涉,而“中路本为局部问题,不如先由地方径与商洽,即一时未能解决,亦尚有回旋余地”[12]
        张学良此举,让蒋介石倍感恼火,在日记中忿忿然称:“苏俄离间中央与地方感情,运动张作相提议条件,恢复其权利。而二张既恐苏联开衅,又怕日本趁机,故议和惟恐不及,而毫不权轻重利害,以动摇中央之方针。外交至此,又得一深刻教训,不仅对外关系复杂,须思虑周到,即对内亦不能只知以外交为团结之机,而其结果或相反也。”[13]但是,张学良地位太过特殊,蒋为牵制关内冯玉祥、阎锡山,非与张携手不可,因而投鼠忌器,敢怒不敢言,复电一方面肯定所谓“先由地方以为接洽回旋余地”的说法,同时提醒张应“防俄利用中央与地方之分,彼乃从中挑拨取利”,“使我中央与地方对俄方针分歧,步调不一,致外交失败,反为其所操纵。故凡既经由中央接手之外交,无论如何困难,必须认定中央为交涉对手,以保国家威信”。最后,蒋建议张务必修改给加拉罕的四条件,即保留原条件中之一、四两条,二、三条并为一条,即“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14]。言外之意,不能允许苏联继续有权管理中东路,且应为收回中东路留有余地。
        因事涉外交,张学良不好独断专行。但张深知不请苏联再派正副局长,苏方必不能答应,故其虽依蒋意将四条改为三条,却仍将原有二、三两条作为附件提出,以符苏方之意。随后,他电蒋表示:“俄另派正副局长一节,准情酌理。为先发制人计,不得不容纳彼方意见。至会同签字办事一层,实系我方提出,如能办到,于将来会议时亦属有益无损。上述两端仍须于函末附带声明,并未列入正式条文之内。”[15]对此,蒋介石复电严厉指示:“附件不可加入,务请设法注销。”[16]在蒋介石和王正廷的再三督促下,张学良最终被迫放弃了自己的意见。
        东北地方当局与苏联的这轮交涉所以破裂,根本原因是南京中央政府与东北地方当局在要不要立即收回中东路权这个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张学良坚信暂时无此可能,他的目标是能依据条约规定,允许苏方另派正副局长,争取实现双方平等享有管理权,即算大功告成。但南京方面却坚欲设法废止这项规定,使苏联不能操纵中东铁路。针对张学良忧虑苏联可能再出重拳,王正廷力劝张不必过于担心,“万一接洽决裂,窃度彼方虽严整战备,然亦为签字《非战公约》之国,必不敢以世界为敌,实行宣战。”[17]
        东北地方当局与苏联的交涉破裂后,蒋介石一面为张学良打气:“以现势判断,俄实外强中干,彼除用利诱威胁之外,再无其他方法。如正式开战,乃正彼所忌。”鼓励张学良“能多一时之忍耐即增多无穷之国威,且表现吾兄政治之能力,不久在国际地位上将生莫大之影响”[18]。一面暗中电示与张私交甚好的北平行营主任何成濬,令其为政府代表前往沈阳,表面“辅佐汉卿主持交涉”,实际是监视张学良,“使暴俄无所使其伎俩”,并要何成濬与张“切商军事准备,以防万一”。说:“我方对俄终以不主开衅,惟以镇定不屈处之。”[19]8月14日,蒋介石与胡汉民、王正廷、戴季陶、古应芬等会议决定,仍本预定方针行事,至少对中东路管理权“决谋收回”[20]。当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暴俄野心毕露,必待其侵略虚伪之行动暴露,社会主义国家之虚伪、共产主义国家之侵略行动显著,方得暴露其恶劣、蛮横,而后世人之迷梦方醒,青年之妄想乃消。吾人以革命之立场,决不屈服于暴力之下,与其不战而亡,以污我民族光荣之历史,宁借城背一,同归于尽,保我国民革命之光荣。”[21]蒋介石的政治高调不可尽信,其中所言也未必尽是内心的真实想法,但其可能有的思路还是可以由此窥见一斑。
        边境面对可能的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张学良感受到愈来愈大的压力。他致电南京中央强调:“东北与俄接壤之处,绵亘千里,现在防御所能及者,仅在东路两端,即绥芬河及满洲里,而近来俄人来衅,率由陆路交界处节节进窥,顾此失彼,极感困难,此防不胜防者一。中日韩俄之共产,分布东北各省,平时尚未敢发动,一旦有机会可乘,势必到处爆发,不易遏止,此防不胜防者二。”强烈要求南京中央速决办法,以期早日解决。15日,张学良下达作战动员令,增派6万大军分兵两路奔赴中苏边境,以抵御苏军犯边。16日又发表声明宣布苏方若再进逼则是甘为戎首。
        张学良按照蒋意向中苏边界大规模调兵遣将,没有起到丝毫阻吓苏军的作用,这进一步引起了张学良的高度紧张。但注意到苏军此一轮进攻仍是打了就走,并未以消灭守军和攻占中方领土为目的的蒋介石却依旧要张保持镇静。其17日即电告张学良称:“暴俄仍为恫吓,行动不敢深入我境也。”他对张派兵6万驰援满洲里和绥芬河,及发表声明宣示决心极为满意,声称:“如对俄问题,兄与中正能取一致行动,则未有不操胜算也。”[22]
        18日,蒋作宾电告德国外长建议中国政府想一变通办法,表面上满足苏联要求,实际上收回中东路主权。一直以来,蒋介石坚持强硬对苏,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非如此无法达到最终迫使苏联放弃中东路的目的。接受苏联方面的先决条件,哪怕只是同意其改派局长,都等于继续认可中东路原有的状态。纵使照张学良的意见,加上双方局长会签的规定,使双方在管理上实现权利均等,也离收回中东路管理权乃至全部收回中东路的初衷相距甚远。德国外长的建议,终于让蒋介石看到了达成目的的一线曙光。因此,一直认为对苏交涉尚不到时机的蒋介石,接电后当即通知王正廷:“准由德人居间调停。”[23]
        经数日磋商,蒋作宾与德国外长于22日初步达成一项解决办法。其内容四点:“(一)苏联政府推举新局长、副局长,由现理事会委派,苏联政府训令俄籍中东路职员严格遵守《中俄协约》第六条规定。(二)双方立将五月一日后为此次纠纷被捕之人释放。(三)双方愿按照《中俄协约》解决一切问题,尤须按照该协定第九条第二款(按:即中国有权赎回该路之规定),解决中东路问题,且双方须立即派遣全权代表开议。(四)双方承认自纠纷发生以来之中东路现状,应照中俄、奉俄协定变更之,但此种变更须先由其两国代表会商决定。”[24]这一解决办法以《中俄协约》为基础,而强调协约早已名存实亡,坚持中东路问题必须根本解决,是南京国民政府这时对苏交涉的基本策略。因此,该办法不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接受。
        26日,蒋作宾来电对所拟办法作出解释:南京对原提解决办法顾虑的关键,其实在第四条“现状”二字之解释,只要指明此“现状”是指纠纷发生后而言,若双方开议后俄不允赎路,我即可据此解释否认变更现状,结果自然可以继续管理该路。此点确定,则其他各条当不成问题[25]。对蒋作宾的解释,蒋介石表示满意,指示王正廷复电蒋作宾照此办理。27日,外交部正式通知张学良、阎锡山等有关政要:中俄交涉自地方接洽停顿后,现已经过德人从中斡旋,商定四项办法。王正廷并解释道:若开议后俄不允我赎路,我方可反对变更现状,“使理事会不能成立,局长亦不能委派,而现状一日不变更,我方即可继续管理”[26]
        然而,苏联方面并没有像南京方面希望的那样轻易就范。30日晚,王正廷得到蒋作宾转来苏联29日的正式答复,苏联政府不仅坚持任命新局长必须与中苏开始谈判的宣言一并发表生效,且要求苏方如需任命新局长,中方亦必须同时撤换中东路理事会的中方理事长,否则须去掉局长前面的“新”字,一切恢复原状[27]
        苏方的态度大大出乎蒋介石的意料之外,令蒋无法接受。中央政治会议外交组通过决议,要求蒋作宾继续接洽,力争苏联接受原案。王正廷因此声明:“国民政府不能发见何种理由撤换现任东路理事长。”[28]9月6日,有外电称,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正式发表声明,宣称:中苏交涉办法不照苏方意思修改不能再开谈判,苏方的让步条件是:中方撤换理事长,苏方允换局长。对此,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也从侧面作出反应称:外电所传恐有错误,实际上前此交涉中,经德国方面转述苏联方面的要求中,并无此项要求。而对苏联政府针对中德商定的办法所提修改意见,亦与德方此前所转述的意见不符。故中方怀疑苏方是否有解决问题的诚意[29]
        9月19日,蒋作宾报来苏方答复意见称,苏方强调,苏联政府对中方提议解决办法之修改意见,乃绝对必要之最小限度的修正,且此修改均系依照中国政府所承认的北京、奉天协定。故此修正案之实行为两国开议前之必要条件,亦是苏联政府始终所主张者。中国政府坚持否认苏联政府立即委派局长,不啻自行撤回其提议,而不欲以妥协方法解决争执。若因此导致冲突扩大,中国政府应负全责[30]。苏方这时的态度很明确:“苏联政府自始即主张恢复原状,而同意最低限度以中国委任中东路新理事长为委任俄籍新正、副局长之交换条件。倘令中国拒绝此最低限度之条件,即中国无和平解决冲突之意。”[31]
        鉴于苏联方面坚不让步,列强各国又袖手旁观,再加上这时国内反蒋势力大有蜂拥而起之势,蒋急需张学良率部入关支持,被迫决定对苏让步。24日,蒋电告何成濬:“对俄外交决计让步结束矣。”[32]注意到柏林交涉因德人居中转达,致使自己的判断发生误解,因此蒋介石一改过去坚决反对东北地方当局直接交涉的态度,在要求蒋作宾准备作出让步的同时,更试图再通过东北地方当局方面去与苏联接洽。要求外交部派亚洲司司长周龙光前往沈阳,授权东北地方当局直接向苏联寻求和平解决,不必拘泥于中央交涉。但张学良此时也是束手无策,其复蒋电称:“至俄事由东北直接交涉一节,由于边境战祸发生以来,交通阻绝,不但对方原任谈判之人早已遄返,无由接洽,即使函电传达,亦苦无法可通。所以实无术再事转圜。此事当初既由中央完全担任,已数月之久,彼外交当局对本案应付计划,自必筹之已熟,今虽有小波折,亦应别图良策,以善其后。”[33]
        至此,中苏交涉再度陷入困境。尽管王正廷极力否认有所谓苏联政府通知各国驻莫斯科大使,经德国调停之交涉已告中止之说,但事实上,苏联方面确已不再通过柏林与中方进行接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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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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