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钧石使禹察之, 不能识也; 悬于权衡, 则厘发识矣。
名言: 措钧石使禹察之, 不能识也; 悬于权衡, 则厘发识矣。
注释: 钧石: 钧, 三十斤为一钧。识: 同知。
句意: 放一块三十斤的石头让禹这样英明的人来审核它的重量, 也不能知道(它的确切重量)。如果将它挂在秤上称量, 那么就象头发那么轻的分量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意思是法律象权衡那样把案情轻重分得清清楚楚)。
《慎子·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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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制而无道德以为之本,则法律皆伪,政治皆敝。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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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既变而用旧法, 可以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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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狱者,任律不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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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行, 禁不止, 小人纵欲, 善良吞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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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必本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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