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
水虽平,必有波;衡虽正,必有差;尺寸虽齐,必有诡。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用规矩准绳者,亦有规矩准绳焉。
————(《说林训》)
鉴 赏
此语出自《说林训》。“规”、“矩”和“准绳”都是中国古代的度量器具,“规”是用来校正圆形的工具,“矩”是用来校正方形的工具,“准绳”是用来测定物体平直的器具。它们除了作为古代的度量器具的原始义项之外,大多引申为准则、标准之义。人们也多用它们来喻指事物的标准、准则。如我们常说的“无规矩不成方圆”等。《淮南子》作者在这里也是表达了任何事情应该有其客观的规范性的意思。
但是《淮南子》作者接下来又说:“用规矩准绳者,亦有规矩准绳焉。”这里的意思是说,使用规矩准绳来量度事物的方圆、曲直的人,他们心中也应该有规范着这些规矩准绳的标准、准则,这些规范着规矩准绳的标准、准则引导着、规范着我们的实践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那些看似客观的、公正的、以规矩准绳作为唯一标准的客观活动又是主观的,这一客观活动又必须以主观的标准、准则为其存在依据和价值判断标准。但是,另一方面,这种主观的标准、准则又不是任意的,它也受制于这些客观的规矩准绳,这些客观的规矩准绳也在规范着、引导着人们的主观标准、准则,再主观的判断行为,我们也必须以方圆、曲直等概念来量度。因此,结合这两段话,《淮南子》作者试图告诫我们的是: 事物固然有其客观的标准、准则,但是这种客观的标准、准则又不是绝对的。因此,我们应该将这种客观的标准、准则放到特定的场景下加以判断,而不能无限制地将之绝对化、固定化。如果以道家的义理思想来说,这里体现了“正复为奇”的辩证思维方式。
平静的水面看似十分平直,但是它也总会因波纹的存在而显得不平。如果以准绳来客观地度量的话,水面自然应该是不平的,因为有波纹的存在;但是,如果以人的眼睛来观察的话,水面又看似平直。那么,我们究竟应该认为平静的水面是平直的呢,还是不平直的呢?其实这两者都是对的。以客观的、绝对的标准来看,水面的确是不平直的;但是若从现实世界的角度来看,水面又可以说是平直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直,准绳看似可以度量出水面的平直与否来,但是这种度量结果的准确度又何在呢?水面总是有波纹的,但是如果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将量度单位精确到纳米甚至更小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说水面不是平直的吗?这看似有点诡辩的味道,但是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即任何客观的标准、准则在某种意义上也都是主观的,就像“用规矩准绳者,亦有规矩准绳焉”一样。
诚如《老子·五十八章》所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表面上看来,祸福、正复、善妖有其客观的、绝对的判断标准,但是如果放到具体的生活世界中,这些对立的、客观的概念则显得有点不客观、绝对了。因此,老子感叹道: 福祸变化反复,谁又知道它们的究竟呢?在现实生活当中,它们没有一定的标准、准则(“孰知其极?其无正也”)。在这个意义上,道家尤其是黄老道家主张“无为而治”,以“道”为正、以“时”为宜,“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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