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圣王为法,先抚字而后催科,重教化而缓刑罚。
【名句】昔圣王为法①,先抚字②而后催科③,重教化而缓④刑罚。
【注释】①为法:制定政策。②抚字:安抚,抚慰。③催科:征收赋税徭役。④缓:放宽。
【释义】往昔前代圣明的君主制定政策时,都是将对百姓的安抚放在首位,将征收赋税徭役放在次要的地位,重视对百姓的教化而放宽刑罚。
【点评】重视教化是我国历代政府都一再强调的政策。
参考文献
刘宗周《刘蕺山集》卷三《请恤畿辅凋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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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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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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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惟治,源崇重教事,郡县学置教授、教谕,又置训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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