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①,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②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十)
注释
①得兼:兼得,两样都得到。②生:生命。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鱼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义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义。”
感悟
提倡舍生取义,也许有些残酷,但这是社会所必需的一项道德要求。
注释
①得兼:兼得,两样都得到。②生:生命。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鱼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义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义。”
感悟
提倡舍生取义,也许有些残酷,但这是社会所必需的一项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