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九·二十六]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鉴赏〕 周礼规定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春秋时代大国军队一般分为上、中、下(或中、左、右)三军,每军一万二千五百人,因此三军是大国全部军队的总称。孔子在这里强调最坚定的信念和最顽强的意志是不可战胜的,个人伟大的精神力量胜过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在一场倾全国之力的你死我活的残酷战争中,要取全副武装的三军卫护的敌人主帅,谈何容易!然而所向披靡、攻无不克的队伍能够在敌人军心动摇之际,直捣中军,捕获主帅。与凶猛无比的战斗力量相比,一介匹夫似乎如草芥一般,微不足道,可是如果他怀有崇高的信仰,养成钢铁意志,那么他在任何一种不可一世的强大敌人面前,都能藐视他们气势汹汹的淫威,绝不会屈服,绝不改变自己的志向。巨川激流以雷霆万钧之力冲击,砥石巍然屹立;海潮巨浪以排山倒海之势发威,磐石岿然不动。齐庄公六年(公元前548年),齐国太史伯、仲兄弟两人不顾弑君之权臣崔杼的威胁,秉笔直书其罪行,相继赴死,其弟季面对凶残敌人,毫不畏惧,前仆后继,终于以其凛然不可犯的气势迫使崔杼收起屠刀。其兄弟三人虽然都是文弱书生,但忠于史实的决心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改变。南宋末年孤臣文天祥,现代革命家瞿秋白、方志敏身陷敌手之后,在酷刑拷打的威逼和高官厚禄的引诱之下,矢志不移,坚贞不屈,敌人终于黔驴技穷,无计可施。历史上无数志士豪杰以自己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诠释、印证了孔子这一不朽名言的真理性。
实际上这句名言是孔子自己的人生和品格的写照。他自己的坚强意志从未在强权面前低头。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他作为司寇(相当于司法部长)参加齐鲁两国君主在夹谷(今山东省莱芜市南)的盟会,齐国企图凭借其大国之实力劫持鲁君,但是孔子维护鲁国尊严的意志在刀光剑影中没有丝毫退缩,他义正词严,怒斥齐君的卑劣行径,粉碎了齐国的图谋。后来无论是在鲁国的朝廷中,还是在颠沛流离的周游列国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君权贵们的凌逼、中伤、冷落,还是武夫强人的威胁、围困、断粮,孔子坚持实现仁道的志向从未有任何的减弱。“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正是孔子自己心志的表白。
孔子这句话是对体现道义的精神力量的颂歌,它指出了个人意志的不可侵犯,宣布了个人意志对于压制自己的外部凶恶势力的无上威权,据此可以判定,西方某些浅薄的汉学家提出的所谓儒家没有意志自由的观念的观点,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增强意志力有助于张扬个性,维护人格尊严,发扬精神的能动作用。孔子对个人的志向和意志的推崇是由其思想体系的基本逻辑决定的。孔子具有博爱精神的仁道政治、社会理想极其崇高,然而孔子深切地意识到它们既同政治现状和社会现实、又同人性的阴暗面完全不相容的,因此他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宪问》)。可是,他又认为:“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这样,他就大力强调志向、意志的作用。
这句名言的修辞手段非常高明。作者把看似极为强大的三军之帅同力量似乎非常弱小的个人之志加以对比,指出前者可夺,反而是后者不可夺,这种截然相反的强烈的对比手法非常有力地突出、烘托了个人的志向和意志胜过世间最强大的物质力量的崇高地位,自古以来它激励和鼓舞了无数仁人志士百折不挠,坚守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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