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 高后时,酷吏独有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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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已败,遂(禽)〔夷〕侯封之家[2]。孝景时,晁错以刻深[3],颇用术辅其资[4],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5],错卒以被戮。其后有郅都、宁成之属。

郅都者,杨人也[6]。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时,都为中郎将[7],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尝从入上林[8],贾姬如厕[9],野彘卒入厕[10]。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11]?陛下纵自轻,奈宗庙太后何!”上还,彘亦去。太后闻之,赐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12],二千石莫能制[13],于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至则族灭瞷氏首恶[14],馀皆股栗[15]。居岁馀,郡中不拾遗。旁十馀郡守畏都如大府[16]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17],问遗无所受[18],请寄无所听[19],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20],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

郅都迁为中尉[21],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22]

临江王征诣中尉府对簿[23],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24]。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25]。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匈奴素闻郅都节,居边,为引兵去[26],竟郅都死不近雁门[27]。匈奴至为偶人像郅都[28],令骑驰射,莫能中,见惮如此[29]。匈奴患之。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30]。景帝曰:“都忠臣。”欲释之。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于是遂斩郅都。

【段意】 写汉初侯封、郅都两酷吏。侯封践踏宗室,“侵辱功臣”。郅都于“民朴,畏罪自重”之时,首用严刑酷法,族灭瞯氏首恶。 然郅都“公廉”,识大体,“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行法不避贵戚”;居边,匈奴不敢近雁门,可谓功大过小。窦太后竟罗织罪名斩郅都以泄私愤。又插叙晁错虽“深刻”,也无辜被戮。表明汉初带头破坏法律、枉杀无辜者不在臣下“苍鹰”,而在君上。

字数:914

[1]独:只。刻轹(li):轹,本义是车碾,引申为欺凌、践踏。
[2]遂(禽)〔夷〕:疑“禽”是“夷”之讹。应读为“遂夷侯封之家”。夷,灭也。
[3]晁错(前200—前154):西汉政论家,颍川(治所在今河南禹县)人。初从张恢学申不害、商鞅法家学说。文帝时任太常属官掌故,曾奉命从秦博士伏生受《尚书》。后为太子(景帝)家令,得太子信任,号“智囊”。景帝即位,任御史大夫。他坚持“重本(农)抑末(商)”政策,主张纳粟受爵,又建议募民充塞下,备御匈奴贵族攻掠,以及逐步削夺诸侯王的封地,以巩固中央集权制度,得到景帝采纳。不久,吴楚七国以诛晁错为名,发动武装叛乱,为袁盎等所谮,被杀。所著有《论募民徙塞下书》、《论贵粟疏》等。
[4]颇用术辅其资:术,学说。资,天性、智慧、能力。晁错很会运用法家学说辅助他的政治天才。
[5]发怒于错:于,向。吴楚等七国阴谋叛乱已久,向晁错发怒,十足借口。
[6]杨:县名,今山西洪洞县东南。
[7]中郎将:官名,属郎中令,掌宿卫侍直,守门户出充车骑,位次将军,秩比二千石。
[8]上林:古宫苑名,又名上林苑。秦都咸阳时置,始皇三十五年(前212)营建朝宫于苑中,阿房宫即其前殿。汉初荒废,高帝十二年(前195),许民入苑开垦。武帝时又收为宫苑,周围至二百多里,苑内放养禽兽,供皇帝射猎,并建离宫、观、馆数十处。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及周至、户县界。〔9〕如:通“入”。
[10]野彘:野猪。卒:同“猝”,突然。
[11]宁:岂,难道。难道贾姬这类人天下还少吗?主谓倒装,强调姬妾不值钱,反映封建时代对妇女之贱视。
[12] (xian):姓。 济南大族。豪猾:豪强奸猾,恶霸一方。
[13]二千石:指济南郡守。制:制服。
[14]族灭:将父族、母族、妻族三家杀光,故又称“夷三族”,此乃秦代暴刑。早在刘邦入咸阳时,即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秦法。”(《史记·高祖本纪》)实际“约法三章”并未贯彻,“秦法”也未“悉除”。
[15]股栗:两腿发抖。
[16]大府:丞相和御史大夫官署之称。此指丞相和御史大夫。
[17]不发私书:不启封私人书信。
[18]问遗(wei)无所受:问,追究。遗,馈赠。追究馈赠没收受过。
[19]请寄无所听:请托办事没听从过。
[20]倍:同“背”。
[21]中尉:秩二千石,掌徼循京师。徼,遮绕。实际就是巡逻京城,防备盗匪,系中央管理治安长官。
[22]苍鹰:猛禽,性凶暴狡猾,捕食鸡、兔、野鼠等,也称鹰。
[23]临江王:景帝太子刘荣,后废,为临江王。征:召。对簿:簿,文状,犹今起诉书。对簿即根据文状核验事实,今称受审讯。
[24]魏其(ji)侯:即窦婴,文帝窦后堂兄之子。魏其,汉代县名,系婴之采邑,县治在今山东临沂县东南。以间:寻机会。当时无纸,以刀为笔,刻字于竹简或木板上。
[25]以危法中(zhong)都:用严峻法律中伤郅都,欲置之死地。免:脱身。
[26]为引兵去:“为”后省略介词宾语“此”。匈奴为此而引兵离去。
[27]竟郅都死:竟,终,时间介词。
[28]至:郅都死后,匈奴再度入雁门。偶人:木偶人。
[29]见:被。惮:畏惧。
[30]乃竟中都以汉法:于是终于用汉法构成郅都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