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 - 维三代之礼,所损益各殊务,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略协古今之变。
作《礼书》第一。
乐者,所以移风易俗也。自《雅》、《颂》声兴,则已好《郑》、《卫》之音,《郑》、《卫》之音所从来久矣。人情之所感,远俗则怀。比《乐书》以述来古[3],作《乐书》第二。
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司马法》所从来尚矣[4],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5],切近世,极人变。作《律书》第三[6]。
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7]。 五家之文怫异[8],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星气之书[9],多杂祥[10],不经[11];推其文,考其应[12],不殊[13]。比集论其行事,验于轨度以次[14],作《天官书》第五。
受命而王,封禅之符罕用,用则万灵罔不禋祀[15]。追本诸神名山大川礼,作《封禅书》第六。
维禹浚川,九州攸宁;爰及宣防[16],决渎通沟。作《河渠书》第七。
维币之行,以通农商;其极则玩巧,并兼兹殖[17],争干机利[18],去本趋末。作《平准书》以观事变第八。
[1]殊务:作法不同。
[2]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礼仪是根据人情物理而加以节制文饰。
[3]此:编次。来古:往古。
[4]司马法:即《司马穰苴兵法》。
[5]王子:即王子成甫。绍而明之:继承发扬。
[6]《律书》:按应作《兵书》。以下《历书》应作《律历书》。因《兵书》亡,后人分《律历书》为二,以合八书之数。
[7]间不容翲(miao)忽:丝毫不容许忽视。
[8]五家:据《正义》为黄帝、颛顼、夏、商、周五代,怫(bei):同“悖”。
[9]星气之书:讲述星象的书。
[10](ji)祥:吉凶祸福的征兆。
[11]不经:缺乏根据。
[12]考其应:考察其是否应验。
[13]不殊:相符。
[14]比集论其行事,验于轨度以次:接着综合历代史迹,验对日月星辰所行的轨道躔度加以论述。
[15]受命而王三句:承受天命而为帝王,封禅的符应很少徵现,一旦封禅,则所有山川诸神都得到祭祀。禋(yin)祀:享受祭祀。
[16]宣防:公元前109年汉武帝率百官视察黄河瓠子口塞河工程,后在河堤上筑宣防宫。宣:通。防:堤。
[17]兹:同“滋”。
[18]机利:投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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