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
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皮裘蒙茸猎城下。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唐代营州(今辽宁朝阳)地处东北边塞,原野开阔,水草丰茂,各族杂处,以游牧业为主,风习尚武。这诗便是当地风土人情的一篇速写。
诗中主人公是前二句突出的营州少年,是胡儿还是汉儿,诗人未挑明,然而从诗句所表现的惊异口吻体味,当是汉儿无疑。生活在营州的汉族少年,就装束、爱好而言,和当地胡儿无大区别,他们是那样喜爱(“厌”,满足)原野,穿的是东北人特有的裘皮袍子,在营州城外的原野上打猎呢。这和内地少年形象和风貌都大不一样。所以诗人看得入迷。
后二句则是拓开笔墨,写出营州当地人的生活习惯,也是营州少年所处的一个地理文化背景。这里的男人都有两种本领,一是喝酒,二是骑马。怎么会“虏酒(当地胡人酿的酒)千钟不醉人”呢?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所谓“好酒越吃越不醉”,可见当地人之能喝;二是“好酒过后醉”,可见当地酒之勾人。而骑马对以牧业为主的营州人来说,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生活本领,从小就学,从小就会。好比成都小儿能骑自行车的很多,从山区来的农民看了就吃惊。“胡儿十岁能骑马”有什么稀罕,但对于南方来的诗人,却感到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