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行
王昌龄
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坐海风秋。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从军行》是乐府《相和歌辞·平调曲》旧题,内容叙军旅之事,王昌龄所作组诗共七首,本篇原列第一。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是一位哨兵,诗中提到的城应在河西走廊距青海湖不远的地方,可以假定为凉州(今甘肃武威)。
首句“烽火城西百尺楼”乃“城西百尺烽火楼”的倒腾,为了在字句上协律的缘故。烽火台乃戍所、哨所,所以说抒情主人公乃一哨兵。在孤城之外百尺高台上放哨,经常是整天没有什么情况,所以难免寂寞无聊之感;加上是“独坐”,更增孤独;加上来自雪山那边的青海湖的“海风阵阵”,更增寒冷与凄凉。二句已层层加码,直令哨所之戍卒乡心陡起,有不可禁当之感。
就在这个当口,偏偏有人吹起《关山月》这样一支伤离别的笛曲,则乡心又不啻增加一倍矣。说有人吹起,是因为哨所的戍卒是不能在放哨时吹笛的,吹笛的人或出于无心,听曲的人却不免有意。诗用加一倍的手法渲染至此,末句却宕开,不再写戍卒本人的乡思,却从对面生情,以悲悯的口气揣想戍卒家中年轻的妻,说她的愁思才没治哩。“金闺”二字以藻绘点染,反形凄清;“万里”写两地空间距离之遥,加重了“愁”字的分量。“无那”即无奈、无可奈何,所谓“虞兮虞兮奈若何”那样一种悲悯、负疚的口气。王昌龄七绝的深厚有馀,和绝类骚语,正要从这些地方细加体会。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原列第二。截取了边塞军旅生活的一个片断,通过写军中宴乐表现征戍者深沉、复杂的感情。
“琵琶起舞换新声”。随舞蹈的变换,琵琶又翻出新的曲调,诗境就在一片乐声中展开。琵琶是富于边地风味的乐器,而军中置酒作乐,常常少不了“胡琴琵琶与羌笛”。这些器乐,对征戍者来说,带着异域情调,容易唤起强烈感触。既然是“换新声”,总能给人以一些新的情趣、新的感受吧?
不,“总是关山旧别情”。边地音乐主要内容,可以一言以蔽之,“旧别情”而已。因为艺术反映实际生活,征戍者谁个不是离乡背井乃至别妇抛雏?“别情”实在是最普遍、最深厚的感情和创作素材。所以,琵琶尽可换新曲调,却换不了歌词包含的情感内容。《乐府古题要解》云:“《关山月》,伤离别也。”句中“关山”双关《关山月》曲调,含意更深。
此句的“旧”对应上句的“新”,成为诗意的一次波折,造成抗坠扬抑的音情,特别是以“总是”作有力转接,效果尤显。次句既然强调别情之“旧”,那么,这乐曲是否太乏味呢?不,“撩乱边愁听不尽”。那曲调无论什么时候,总能扰得人心烦乱不宁。所以那奏不完、“听不尽”的曲调,实叫人又怕听,又爱听,永远动情。这是诗中又一次波折,又一次音情的抑扬。“听不尽”三字,是怨?是叹?是赞?意味深长。作“奏不完”解,自然是偏于怨叹。然作“听不够”讲,则又含有赞美了。所以这句提到的“边愁”既是久戍思归的苦情,又未尝没有更多的意味。当时北方边患未除,尚不能尽息甲兵,言念及此,征戍者也许会心不宁意不平的。前人多只看到它“意调酸楚”的一面,未必全面。
诗前三句均就乐声抒情,说到“边愁”用了“听不尽”三字,那末结句如何以有限的七字尽此“不尽”就最见功力。诗人这里轻轻宕开一笔,以景结情。仿佛在军中置酒饮乐的场面之后,忽然出现一个月照长城的莽莽苍苍的景象:古老雄伟的长城绵亘起伏,秋月高照,景象壮阔而悲凉。对此,你会生出什么感想?是无限的乡愁?是立功边塞的雄心和对于现实的忧怨?也许,还应加上对于祖国山川风物的深沉的爱等等。
读者也会感到,在前三句中的感情细流一波三折地发展(换新声——旧别情——听不尽)后,到此却汇成一汪深沉的湖水,荡漾回旋。“高高秋月照长城”,这里离情入景,使诗情得到升华。正因为情不可尽,诗人“以不尽尽之”,“思入微茫,似脱实粘”,才使人感到那样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征戍者的内心世界表达得入木三分。此诗之臻于七绝上乘之境,除了音情曲折外,这绝处生姿的一笔也是不容轻忽的。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原列第四。诗中所写孤城亦在河西走廊。盖河西走廊的南侧乃祁连山脉,其山峰上有终年不化之积雪,山那边即青海,走廊北侧乃古之长城,走廊的尽头是玉门关。
本篇前二句描写的地域,在唐属河西节度使辖区。青海是唐与吐蕃多次接仗之地,而玉门关外则是突厥的势力范围。河西度使的首要任务,就是隔断两蕃,守护河西走廊,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无阻。所以诗的前二句不仅是描绘西部风光,更重要的是点出了孤城南拒吐蕃,西防突厥的重要地理位置和战略意义。从而在写景中流露出戍边将士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及戍边生活的苦寒、单调与寂寞。
如果说前二句展示孤城地理位置,是空间显现,后二句则是关于时间的叙写——“黄沙百战穿金甲”一句,将戍边时间之漫长、战事之频繁、战斗之艰苦、敌军之强悍、沙场之荒凉,皆概括无遗。七绝以第三句为主,就是指在这句上酝酿情绪要充分,则末句的挽结就可以水到渠成。
末句借汉傅介子事作抒情,盖汉时西域楼兰王勾结匈奴,屡次遮杀汉使于丝路,后傅介子奉命前往,计斩楼兰王,威震西域,保证了丝路的畅通。“不斩楼兰终不还”的结句妙在一个“终”字,作豪语读可,作苦语读亦何尝不可。这恰好缴足了前二句所隐含的正反两种情绪,这里的措辞之妙也在一个“厚”字。如改为“誓不还”,则是单纯的豪言壮语,与将士的实际心情对照,不免失之简单化。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
原列第五。如果说前面几首诗未直接描写战事,妙在情景的话,那么这首诗则写到具体的战役,妙于情节设计。
绝句太短,须惜墨如金,诗人避免写正面的接仗,而选取了一个有意味的时刻写洮河战役:后军于黄昏出营增援,刚刚出发,前军夜战的捷报已经传来。这就传神地写出唐军的苦战与善战,也写出了战局神变的况味,使诗的容量突破篇幅,变得十分丰富。
唐代边塞诗多写到“红旗”这一意象,且屡与白雪相互映衬,如“纷纷大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岑参)、“横笛闻声不见人,红旗直上天山雪”(陈羽)。考其来历,盖由汉高祖初为亭长夜行斩蛇,后有一妪夜哭,云是赤帝子斩白帝子,起事为沛公,遂树赤帜,这是红旗的来由。
吐谷浑是南朝晋时鲜卑族慕容氏的后裔,据有洮水西南等处,时扰边境,后被唐高宗和吐蕃联军所败,开元时已不复存在,此泛指边寇,正是诗所容许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