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王梵志诗多无题,这两首诗的内容相关,不妨放到一块儿来欣赏。它们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第一首诗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对世相加以揶揄;又可以以解释为“黑色幽默”,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土”与“馒头”本来没有关联,除非小娃娃办“姑姑筵”。诗中用“土馒头”借代坟茔,既冷竣又尖新,想想叫人发笑。由这个比喻很自然地引出第二个比喻。人死入土,当然成了馒头的“馅草”(肉馅)。“城里”、“城外”对举,分别暗示生死的场所,在都城诗中本属习见。如沈佺期的《邙山》“城中日夕歌钟起,山上唯闻松柏声”两句,就有如此联系。不过,象王梵志这样把生死交替比作厨师做白案,却是别出心裁而令人发噱的。他似乎有意化沉重为轻松,但终不免沉重,实在是一种“绞架下的幽默”。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死亦如之。“一人吃一个”,要多也不行。三句之妙在于紧跟前两句的譬喻,再出戏言,一点也不牵强生硬。同时,人固有一死,想躲也不成——“莫嫌没滋味!”将贪生惧死的心理比着厌食或挑嘴,这又是幽默。死亡,是沉重而悲痛的事,诗中居然把它比作公平地分发早点,就象童谣所唱的那样:“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诗人似乎有意要化悲痛沉重为愉快轻松,这幽默底下,该有多少的悲观厌世情绪!与之对应的色相自应是“黑色”。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似乎没有体会到个中深味,鲁莽地批评:“己且为土馒头,尚谁食之?今改‘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这一改不要紧,原诗诗味大失,幽默变成贫嘴,直是点金成铁了。
第二首没有幽默,相对前首的冷嘲,这里是热讽。首二句化用汉乐府《西门行》古辞:“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作“生年不满百”。)“世无百年人”本是共知的事实,偏偏临到自己头上,人们不肯正视。接受他人死亡的事实容易,接受自身消灭的观念则难。所以世人多见欲壑难填,拼命占有,“多置田庄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占有了就想永保。这就是所谓“强作千年调。”其至愚者乃至忘记了“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的古训,变成看钱奴,吝啬鬼,一何可悲。据传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善书,名重一时,求书者多至踏穿门槛,于是不得不裹以铁叶,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实,具体描绘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在诗人看来这无非是作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的“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会忍俊不禁。鬼笑至于“拍手”,是王梵志诗语言生动诙谐的表现。
宋代范成大曾把这两首诗的诗意铸为一联:“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十分精警,《红楼梦》中妙玉就很喜欢这两句,而“铁槛寺”、“馒头庵”的来历也在于此。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王梵志的白话诗,往往发端于日常生活琐事之微,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启发读者觉悟,具有禅偈式的机趣。“梵志翻着袜”就是这样的作品。
织物(纺织或针织)有正反面的区分。没有线头,较为光洁的一面是“面子”,作成衣物时须用在表面,取其美观悦目;而结有线头,较为粗糙的一面是“里子”,作成衣物时须放在内里,以藏其拙。人们在黑暗中着衣,或动作太急时,往往有将里、面颠倒“翻着”的现象。“梵志翻着袜”,也许本来就是这种偶然的错误。当然,也不排除虚构;或真有布袜“隐(刺痛)”脚的情况(只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翻穿的袜子露在外面,是难看的。熟人或热心的人,不免要加以暗示或提醒。“人皆道是错”,正是出自这样的关心。
诗的要旨在最后的两句答语上。如果说“翻着袜”并非出于无意,则这个答语是成竹在胸的;如果说“翻着袜”真是偶然性差错,这个答语便是将错就错——“乍可(宁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无论在哪种情况,这对答都可谓绝妙。不过听话听音,读者切不可胶着字面,将这话局限在日常穿着方面,或认为作者提倡损人利己,从而强派他的不是。这都大失作者本心。要看到,这首诗不过是借穿袜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声东击西,以小喻大,对一种普遍的世相即“慕虚荣而处实祸”予以当头棒喝。“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李白)的故事,“打肿脸充胖子”的俗话,都告诉我们,世上确有很多为了绷面子,而不惜穿着隐脚的袜子走路的蠢人。确有必要劝劝他们:还是把袜子翻转穿吧!
黄庭坚说:“王梵志诗云‘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大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样读诗,可谓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