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
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辛亥革命时在南京建立的临时中央政府。1911年12月29日在南京召开的各省代表会,依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并议决改用阳历。1912年1月1日孙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3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各省代表会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包括黄兴、王宠惠、蔡元培、张謇、汤寿潜等在内的各部总长名单,又以胡汉民为秘书长。28日成立南京临时参议院,执行议会职权,举林森为议长。2月12日清帝退位,依照南北议和条件,次日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提请辞职。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29日袁指使曹锟制造“北京兵变”,并以此为口实,拒不南下就职。3月6日临时参议院议决同意袁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各项政令(如改历、剪辫、禁缠足、禁刑讯、保障人权、禁止买卖人口、保护华侨、严禁鸦片、改变称呼、废止跪拜、禁赌、廉洁奉公、任人唯贤、民主作风等),实行发展资本主义的财政经济政策,进行教育改革,开放新闻政策。3月11日,孙中山又在南京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0日唐绍仪内阁组成。4月1日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5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往北京。新生的民国,形式上完成了国家的统一,实权却转移到了北洋军阀袁世凯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