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对峙的宁(南京)、粤(广州)国民党经讨价还价,同意“和平统一”。同年11月至12月间,蒋介石派在南京;胡汉民派在广州;汪精卫派在上海分别召开三个国民党四全大会。南京的大会于11月12日至23日召开,决定设立对日问题专门委员会,通过恢复自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以来因政治关系而被开除党籍的李济深、汪兆铭(精卫)、李宗仁、白崇禧、阎锡山、冯玉祥、宋哲元等三百一十二人国民党党籍,及组织国难会议的决议。广州的大会于11月18日至12月5日召开,提出“精诚团结,共赴国难”等政治主张,并电促蒋介石下野,改组南京国民政府。广州的会议途中,因胡派和汪派的分裂,汪派另去上海开会。上海的大会于12月3日举行一天,主张“以退让为精神”,“共赴国难”,预示汪蒋合作。这三个大会共选出国民党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七十二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四十八人,中央监察委员二十四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十六人。国民党四全大会后,蒋介石被迫下野。12月22日国民党宁、沪、粤三方中央执、监委在南京召开四届一中全会,正式宣告国民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