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华工条约
即《限禁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美国为限制和排斥在美华人、华工,胁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68年(同治七年)《蒲安臣条约》签订后,美国扩大招募华工,开发西部资源,成效卓著。八十年代以后,美国国内排华事件迭起,美国政府转而制订苛律,征收重税,限制并排斥华工。1894年(光绪二十年) 3月17日,清驻美公使杨儒与美国国务卿葛礼山在华盛顿签订本约。共六款。规定居美华工离美期限若超过一年,不准重入美境;华工、华人不得入美籍;居美华工均须照美国国会通过的苛待华工条例登记注册。此约以十年为期。1904年美国拒绝废约,要求续订新约,激起中国各界人士的反美爱国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