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下半年在天京(今江苏南京)颁布。以土地问题为中心,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及社会生活诸方面。规定一切土地和财富归上帝所有,“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制订田分九等,计口授田,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所定乡官制度,县以下设各级乡官,其体制、称号与太平军相同。乡民以二十五家为一“两”,由两司马主持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等事务。每家农副业收获,除口粮外,余归“圣库”,凡婚丧弥月等项开支,均由“圣库”按定制发给。以求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理想。这个纲领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反映了广大农民要求摆脱封建剥削的强烈愿望;但因其绝对平均主义的空想性,平分土地和国库制度未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