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
汉代高官子弟凭借父兄的功绩,而得以保任授予官职的制度。西汉的《任子令》明确规定,官秩在二千石以上者,任职满三年,不问其子弟德才如何,都可以获取保任授予官职的资格,不仅可以保任其子弟,有时还可以保任其孙、侄等亲属。任子的人数一般为一至二人。这就从法律上确保高级官吏享有这一特权。任子是中国封建官僚制度的必然产物,西汉后期,虽然不少有识之士已觉察到任子制度存在许多弊端,呼吁应该用人唯贤,取消任子令,而汉哀帝也曾一度下诏废止,但却无法根除。从王莽的新朝到东汉,任子制一直成为不可动摇的定制。东汉时,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政治腐败,任子制更加泛滥,宦官子弟被保任为官的,遍布各州郡,成为危害百姓的蠹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