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鸿胪
中国古代朝廷掌管礼宾事务的官。秦时称典客,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称大鸿胪。秦汉时,大鸿胪的职责范围包括:诸侯王、列侯受封,或因其有罪而被削夺封地和爵位;诸侯进京朝见皇帝的礼仪安排;为各少数民族首领接受朝廷封号或朝见皇帝以及外国使臣来朝贡举行仪式等。大鸿胪的属官有行人、翻译官、别火三令和丞,专门管理各项具体的礼仪事务。魏晋以来,大鸿胪职掌虽然屡有变化,但基本上是负责掌管朝廷礼仪。金、元两代不设此官。明、清两代基本上专掌一般殿廷礼仪,清代的宾客事务则转归理藩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