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唐诗精选
诗词大全
年代诗词
诗词三百首
诗词作者
诗词鉴赏
诗句名句
诗经译注
名言名句
古诗文赏析
诗词归类
学生诗文
诗歌大全
古籍古文
诗词典故
诗词文章
诗词考题
图文诗词
每日诗词
散文·美文
汉语·成语
主页
>
周边
>
历史
>
中学历史
>
《和平法令》
2023-06-07
可可诗词网
-
中学历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苏维埃政权第一个对外政策纲领性文件,由列宁起草,1917年11月8日在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它谴责帝国主义战争是“反人类的滔天罪行”,呼吁一切交战国政府和人民就正义或民主的和平进行谈判,立即实现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主张废除秘密外交;宣布废除俄国地主资产阶级在1917年2月至10月所批准的全部秘密条约。《和平法令》简要地阐明了苏维埃国家对外政策的各项基本原则,并揭穿了帝国主义战争的掠夺性,给帝国主义以有力的打击。
今日更新
复报
[2020-09-01]
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
[2020-09-01]
黄侃
[2020-09-01]
黄桥战役
[2020-09-01]
复兴社
[2020-09-01]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