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
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之一。广东梅县人。1917年就学于云南陆军讲武堂,毕业后追随孙中山投身革命。1922~1923年,任广州革命政府东路讨贼军第八旅参谋长,参加了讨伐陈炯明的作战。1924年参与建立黄埔军官学校的工作,并任该校教授部副主任。1925年,参加两次东征,1926年7月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总指挥参谋长,新编第二师师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领导广州起义,后去苏联学习。1932年到中央苏区,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参谋长,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司令员。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任红一方面军一纵队司令员,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到陕北后参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工作。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参谋长,协同周恩来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一战线工作。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首席代表,北平和平解放后任北平市市长。建国后,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广东省政府主席,中共中央中南局代理书记。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秘书长、副主席。1975年任国防部长,主持军委常委会。1976年2月被解除主持军委日常工作职务,同年10月,在粉碎“四人帮”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曾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八、九届政治局委员,十、十一届政治局委员、中央副主席。1986年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