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议局

2024-08-19 可可诗词网-中学历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预备立宪期间清政府在各省设立的咨议机关。1907年即行筹办。1908年7月22日清廷批准宪政编查馆拟定的《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谕令各省督抚自奉到章程之日起,限一年内一律办齐。1909年10月14日各省咨议局均宣告开会。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二人。议员多系官绅和资产阶级上层分子,任期三年。该局有权议决本省兴革事件、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宜,但其决议必须取得本省督抚的同意方能生效。督抚有权监督局务,并可奏请皇帝解散。1911年武昌起义后,不少省分的咨议局曾策动各该省督抚脱离清朝,宣布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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