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百篇》至今日,诗之传者,都自性灵,不关堆垛。
【注释】
选自清·袁枚的《随园诗话》。
性灵:即性情,指诗人的真性情或真心真感情。
堆垛:堆积,堆叠。指卖弄学问。
【赏析】
袁枚论诗,标举性灵。认为诗歌的本质是表达感情的,是人的感情的自然流露。强调诗歌创作要抒写诗人心灵,见出真性情,将思想情感自然新鲜地表现出来,不必讲境界的大小、格调的高下,更不要卖弄知识学问。他说:
“从《三百篇》至今日,诗之传者,都自性灵,不关堆垛。”
意思说:从《诗经》三百篇,到当今时代,流传下来的优秀之作,都是抒写性灵的,而非那些堆砌辞藻、卖弄学问的诗歌。
作者指出:“诗者,人之性情也。”“作诗不可以无我。”又说:“诗者,心之声也,性情所流露者也。”“诗难其真也,有性情而后真。”(《随园诗话》)他还借南宋诗人杨万里的话说,只有“解风趣”、“写性灵”的诗人才是真正的诗人。这就是袁枚“性灵说”的由来。
“性灵说”要求诗歌自由地表现诗人个性,真实地体现人的欲望感情。在袁枚看来,有无“性情”关系诗的根本。一切题材内容、音韵格律、语言风格……都应该为表现诗人的真性情服务,做到“有定而无定,恰到好处”。就艺术表现来讲,他提倡自然清新、平易流畅之美,反对雕章琢句、堆砌典故,反对以学问为诗。主张诗歌风格多样化,“凡作诗者,各有身份,亦各有心胸”,人的个性不同,情感的性质不同,因而表现的方式、风格就会不一样。 温柔敦厚,含蓄不尽,流虹掣电,发泄无余,因人、因事、因时,言各有宜,都是发于性情之响,不能强调某一种而排斥另一种。性灵说不仅重视性情之真,同时强调灵感的作用,他以为,诗人只有有了灵感,才能各抒襟抱,见出性情之真,才能花样翻新,显出层出不穷的创造力。这充分表明,把真实的感情生动活泼地表现出来,是性灵说的真谛所在。
袁枚认为,诗歌的内容应该像生活本身一样丰富,此性情之正,由此亦见性情之真,只要感受真实,“夕阳芳草寻常物”,皆可入诗。他说:“鸟啼花落,皆与神通。”(《续诗品》)说明诗人无往而不可以寓其性,而不是把题材限制在某一个方面,并认为艳体诗古今不废,宫体诗也是一格(《再与沈大宗伯书》)。对于格调,在袁枚看来,足以窒碍性灵,但他并不完全废弃。他所反对的,只是嵌在一个固定框子里的格调。他认为,“诗在骨不在格”,“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随园诗话》)。由此可知,他主张以性情为主的自然的活的格律,而不是束缚人性情的死格律。
由于以性灵论诗,袁枚看到的是具体的诗人和诗,因此衡量诗的标准,只有工拙之分,而无古今的区别。他在《答沈大宗伯论诗书》中说:“诗有工拙,而无古今。”因为“性情遭遇,人人有我在焉”。主张不以时废人,不以人废诗,就诗论诗,不拘一格,打破贵古贱今,尊唐抑宋的界限。他宣称对于古今人诗,对于不同流派、不同风格,只要表现性情,便“无所不爱”、“无所偏嗜”。因此,他反对模唐仿宋的拟古主义诗风,更反对一切叠韵、和韵、用僻韵、用古人韵等束缚性灵、以文字为游戏的作法。对肌理派倡导以学问为诗的“掉书袋”的风气亦予以否定。
但是,袁枚并不反对学古,他认为“格律莫备于古,学者宗师,自有渊源”,“不学古人,法无一可”,不否认诗歌的形式及其艺术技巧有继承的关系,只反对袭古、泥古,因为如果“竞似古人,何处着我”(《续诗品·着我》)。主张以自己的性情为基本出发点进行继承与创新:“人闲居时不可一刻无古人,落笔时不可一刻有古人。平居有古人,而学力方深;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继承之中,孕育着创新的因素,师古和师心是互相结合的。
袁枚的诗歌创作,确能如他所说,直抒“性情”,即写自己的生活感受,比之那些模拟格调,或以考据文字为诗的作品,别具一种清新灵巧的风格。 “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夜过借园见主人坐月下吹笛》);“雨来蝉小歇,风到柳先知”(《起早》);“十里烟笼村店小,一枝风压酒旗偏”;“绿影自遮南北路,春痕分护短长桥”(《春柳》)等诗句,意境明晰,文辞畅通,自有韵味,不像神韵派那样朦胧隐约,不着实际。当时,与袁枚齐名的诗人还有赵翼、蒋士铨等,诗论主张和袁枚相近,基本上同属性灵派。
性灵说在当时独树一帜,具有革新意义,对当时拟古主义与形式主义诗风,起了很大的冲击作用。但他往往离开具体的社会生活,把“性情”推向极端,最终成了仅凭个人“灵犀”写诗,而他所说的抒写个人“性情遭际”,多是对个人生活琐事的咏叹和对风花雪月的歌唱,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所以,亦不免存在某些缺点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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