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七十八章)
身为一国之主,应当以国中最贫瘠艰苦的地方来居处。能有这种襟抱的人,才配做社稷之主。
为人君应当把万民的罪过,一肩担起。“左传”宣公十五年:“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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