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仁,不让于师。

2018-11-09 可可诗词网-论语 https://www.kekeshici.com

【注释】

选自《论语·卫灵公》第三十六章。

当:适合,得当。

仁:仁德。

让:谦让。

【赏析】

孔子提倡,在“仁”面前人人平等,老师与学生之间也是平等的。学生在老师面前,看见符合“仁”的事,就应该大胆地去做,而不能谦虚避让,从而损害“仁”。孔子说:

“当仁,不让于师。”

意思是:面对合乎仁德的事,要勇于承当,不必对老师谦让。

实现“仁”,是儒家思想体系中最高的人生境界。求师的目的就是为了求仁道,尊师也是尊仁。“仁”是师生共同追求的目标,符合“仁”的事情,师生都应该勉力而行。学生固然应该尊师,但面对“仁”的时候,不能因为尊师而抛弃“仁”。否则就是主次不分,本末倒置了。

“当仁,不让于师”体现了孔子倡导的自我精神追求,孔子主张通过这种追求实现自我价值。

自我精神追求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人生态度,具有独立的进取的姿态。它要求对于有意义的事情,应当勇敢实行,在老师面前也不谦让。这被孔子视作一种美德。因为在孔子的人生观里,高尚的精神追求是高于一切的。弟子对老师应该有敬畏心理,但不应该成为一种障碍。如果因为这种敬畏心理而丧失了自我精神追求,就会遭到人们的鄙视。

后来,“当仁不让”演变为成语,其含义为:凡是有益于人民的事,就不要推辞,而应该勇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