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宗选侍李氏的人物故事|评价|小传,明光宗选侍李氏的事迹|史鉴
李氏(公元?—1674年),明光宗选侍,很得光宗宠信。李选侍的身世同明代后期许多重大事件有关,特别是移宫案,明朝臣僚对此评说颇多,对其行为的目的亦莫衷一是。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李选侍被封为康妃。此后她的事迹便无从得知了。据清人王士禛的记述,李氏死于清康熙十三年,即公元1674年。
〔正 史〕
康妃李氏,光宗选侍也。明宫中有二李选侍,人称东、西李。康妃者,西李也,最有宠,尝抚视熹宗及庄烈帝。光宗即位,不豫,召大臣入,帝御暖阁,凭几,命封选侍为皇贵妃。选侍趣熹宗出曰:“欲封后。”帝不应。礼部侍郎孙如游奏曰:“今两太后及元妃、才人谥号俱未上,俟四大礼举行后未晚。”既而帝崩,选侍尚居乾清宫①,外廷恟惧,疑选侍欲听政。大学士刘一燝、吏部尚书周嘉谟、兵科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上疏力争,选侍移居仁寿殿。事详一燝、涟传。
熹宗即位,降敕暴选侍凌殴圣母因致崩逝②及妄觊垂帘③状。而御史贾继春进安选侍揭,与周朝瑞争驳不已。帝复降敕曰:“九月一日,皇考宾天,大臣入宫哭临毕,因请朝见。选侍阻朕暖阁,司礼监官固请,乃得出。既许复悔,又使李进忠等再三趣回。及朕至乾清丹陛,进忠等犹牵朕衣不释。甫至前宫门,又数数遣人令朕还,毋御文华殿也。此诸臣所目睹。察选侍行事,明欲要挟朕躬,垂帘听政。朕蒙皇考令选侍抚视,饮膳衣服皆皇祖、皇考赐也。选侍侮慢凌虐,朕昼夜涕泣。皇考自知其误,时加劝慰。若避宫不早,则爪牙成列,朕且不知若何矣。选侍因殴崩圣母,自忖有罪,每使宫人窃伺,不令朕与圣母旧侍言,有辄捕去。朕之苦衷,外廷岂能尽悉。乃诸臣不念圣母,惟党选侍,妄生谤议,轻重失伦,理法焉在!朕今停选侍封号,以慰圣母在天之灵;厚养选侍及皇八妹,以敬遵皇考之意。尔诸臣可以仰体朕心矣。”已,复屡旨诘责继春,继春遂削籍去。
是时,熹宗初即位,委任司礼太监王安,故敕谕如此。久之,魏忠贤乱政。四年封选侍为康妃。五年修《三朝要典》,涟、光斗等皆得罪死,复召继春,与前旨大异矣。久之,始卒。
《明史》卷一一四
〔注 释〕
①乾清宫:皇帝寝宫。②“圣母”句:圣母,指熹宗生母,原为光宗选侍,后进封才人,万历末死。《明史》本传十分简略,未载其死因。此处云李选侍“凌殴圣母至死”,而《明通鉴》载熹宗谕旨为“选侍气凌圣母,成疾崩逝”。据李选侍后来遭遇推测,可能以后者所述为确。③垂帘:即垂帘听政。此指李选侍欲掌政。
〔相关史料〕
(泰昌元年九月)己卯,选侍尚在乾清宫,传闻欲缓移宫期,……时中官往来如织,或言选侍亦顾命中人,涟斥之曰:“诸臣受顾命于先帝,先帝自欲失顾其子,何尝先顾其嬖媵!请选侍于九庙①前质之。若曹岂食李家禄者!能杀我则已,否则今日不移,死不去。”……
复抗疏言:“选侍阳托保护之名,阴图专擅之实,宫必不可不移。臣言之在今日,殿下行之在今日,诸大臣赞决之亦惟今日。”其日,选侍遂移居哕鸾宫,皇长子复还乾清。
清·夏燮:《明通鉴》卷七六
明光宗朝选侍李氏,鼎革②后尚存,至康熙甲寅岁③五月十八日始卒。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
〔注 释〕
①庙:此指明朝皇室的祖庙,即太庙。②鼎革:指清朝于公元1644年取代明朝,建立对全国的统治。③甲寅岁:即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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