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降”》
这个题目就令人讨厌。“投降”?奇耻大辱,何况还是“我”!
朋友,你先别急,且看下边分解。
我们家对面那个单元里,住着一对姓何的小两口,有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忽然吵起架来。男的大声吆喝:“都是你,搞得乱七八糟。”女的——大概姓穆——嗓门更高:“哼,怪我?捣乱的是你。”……越吵越凶,桌子拍得叭叭响。“真理在我这边,你快投降!”小何在叫。“休想!我死也不投降!”这是小穆的声音。不知怎的,正在这紧张的节骨眼上,小何放松了调子:“你不投降?那好,我投降。”接着便是一阵嘻嘻的笑声,嬉戏厮闹声,没过多久又嘭嘭地剁起了饺子馅,再有,那便是录音机里快活的轻音乐了。
这引起了我深深的思索。
家庭,在现今的中国社会,一般该是由一夫一妻构成,或者再加一个孩子。五代同堂、四代同堂已经成为过去,三代同堂虽有,也不会很多。因此,当代所谓家庭关系,主要是指夫妻关系而言。而夫妻关系,绝大多数又是由它的第一阶段——恋爱关系发展起来的。这么说也许不会大错。
恋爱,本是生活里的普通常事,几乎每人都有亲身体会。小说上电影里不是写了许多吗?甜甜蜜蜜,卿卿我我。但是,我觉得,在这个甜蜜的事业里,也多少有一点不那么甜蜜的地方。初恋,以至已经有过一段交往,只要还没结婚,双方就都不愿意让对方看出自己的短处,而希望对方了解自己的长处,所以往往隐藏自己的缺点,表露自己的优点,以博取对方的爱。比如一个平常不修边幅的人,去会“对象”,也总要梳洗一番。毫不掩饰的人固然不少,瞒盖隐私者也有。谁见过刚刚认识就声明自己爱发脾气、骂人,或者穷得要命、负债八百元的呢?相反,多半要拐弯抹角地表现自己的才华出众、生活丰裕。即使爱的仅仅是你的钱、你的容貌,也要给它披上一件“我们的生活、爱情和幸福”的漂亮外衣。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明摆着是问题,有时候也看不出、不以为是对方的缺点;甚至于把缺点也看成优点。抽烟喝酒不是好习惯,但在情人眼里就不同。抽烟?哪个青年不抽烟!饭后一支,多神气;就是他抽烟的姿势也比别人美呀!喝酒?李白、苏轼还喝酒呐!“把酒问青天”,诗情画意。笔者这样说,并非“打倒一切”,确认恋爱阶段里双方都是互相欺骗,不可信赖。不,不是这么个意思。只是强调,在此期间,难以更深、更多、更全面地了解对方。这是爱情萌动中必不可免的一种精神、心理状态,可以理解,也应予原谅。如果说这不符合事实,那么问问过来人,或者自己检查一番,也就知道此话的真假。
一旦结婚之后,有了法定的夫妻关系,出现了“你已经属于我,我不再怕失去你”的形势,事情就会起变化。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生活习惯、性情作风、兴趣爱好的不同,就会暴露出来,再也隐蔽不住,也许就根本不想再隐蔽。天长日久,自然会发生矛盾。初时还可互让互谅,心里不满嘴上不说,到了一定火候,准得爆发。开始是斗嘴、怄气;接着是摔摔打打,吵架对骂;终至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精神抑郁,苦不堪言;最后也许发展到上法院、打离婚。爱情呢?幸福呢?不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这其间到底有多少原则分歧呢?偏偏没有。不过是你爱吃甜的,我爱吃辣的;我正看书,你却放唱片;我干多了,你干少了;你多花了两块钱,我少买了一双袜子之类的鸡毛蒜皮。嘿嘿!说来也怪,家庭生活里、夫妻间就是有这么多的鸡毛蒜皮,对别人并不发生,恋爱期间也不发生,成了夫妻它就发生了,想不让它发生,避开它,绕过去,几乎不可能,这是常见的事实。
那可怎么办?恋爱阶段既不可能完全了解,做到一百个满意,而婚后生活又免不了是是非非的龃龉矛盾,这恋爱、结婚还算得上甚么甜蜜的事业!
却又不然。甜甜蜜蜜还是甜甜蜜蜜,并且可以甜蜜到底。大家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位年长者说:“现在的青年是先恋爱后结婚,我和老伴是先结婚后恋爱。”其实这并不是笑话,的确很有道理,应当严肃对待。既然婚前的恋爱阶段双方都“扬长避短”,不可能做到“深入、系统、全面”的了解,而婚后的长期共同生活里又免不了是非矛盾的“鸡毛蒜皮”,那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看待、处理夫妻关系。
“我爱你”这三个字,一生幸福所系,不能像卖雪条一样,五分钱一条,大量供应,必须十分慎重、认真考虑,一经出口,便永生不渝。不但在恋爱阶段“我爱你”,在结婚之后还要“我更爱你”。这个“爱”,建立在共同理想之上,坚持于共同生活之中,它的唯一原则,就是尊重对方、谅解对方。只有尊重对方,才能谅解对方。而要尊重对方,首先得克服“我”字当头。一夫一妻组成家庭,这就不是一个“我”,而是两个“我”,成了“我们”了。只能“我们”至上,不可“我”字第一。凡事以“我”为主,以“我”为中心,“我”说了算,那就排斥了“我们”,否定了家庭。从“我们”出发,事事想到另一个“我”,这就是尊重对方。他喜欢吃辣的,我没有兴趣,那么试试看,学着吃、少吃一些如何,至少也不要冷眼反对行不行?他爱听音乐,就请他讲讲李斯特、柴柯夫斯基,何必非得是大锣大鼓的京戏不可!这就是“爱”,就是“我爱你”的落实。“爱”就得牺牲些个人的东西去尊重别人。不然,就不叫“爱”,一旦发生矛盾,也是人之常情,勿须大惊小怪,怀恨在心。狭路相逢,总须一方撤退。“我爱你”,我尊重你,我谅解你,我撤退;得来的是他“提高了觉悟”,更爱你,更尊重你,更谅解你,于是也撤退。这样的“对立统一”、“合二为一”的“我们”的家庭,就是最深的爱情,最大的幸福。让自己的爱人高高兴兴还不是最大的幸福!否则,爱情在何方,幸福又在哪里?“七机部”、“三十六条腿”算得了什么。花前月下,你追我赶,不过是恋爱的一个短短的“热季”;尊重、谅解的长期共同生活才是“无限热爱”呀!“细琐勃谿行处有,转喜回嗔返笑颜”。这两句诗非常好,艺术地概括、提高了现实生活,可做典型,应当写成对联,挂在卧室里,以便吵起架来,两口子一起咀嚼玩味,转喜回嗔。
说到这里,可以回答问题了,“我投降”有什么不好!并非奇耻大辱,实在不胜光荣。前面谈到的我那邻居,姓何姓穆小两口,后来虽也时有小矛盾发生,总因有一方“投降”,一直过着恩恩爱爱的生活,人们称赞他们真正是“和”、“睦”夫妻。你看这多美!
不过,这都是两点论,还得加上个重点论,才合辩证法。解放后妇女翻身,政治平等,经济独立,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还不够“完全、彻底”,这恐怕也不可否认。在社会意识里,习惯势力上,还存在着相当浓厚的男性中心,大男子主义。一些人提到“半边天”,就带着几分挪揄的神色、嘲弄的口吻,好像“整个天”都归男人,“一统江山坐天下”才合适。就在妇女界,也还多少残存着依赖男人的心理。“张敞画眉”不足论,无非是官当腻了,拿妇女开玩笑。“举案齐眉”更不可取,孟光成了梁鸿的奴隶。反封建也得从个人做起。我主张男的“投降”,至少也应当比女的先“投降”和多“投降”几次。这虽然有点灭我们男子汉大丈夫的威风,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革命者应当长“我们”巾帼女英雄的志气。我是个老“投降”派,积三十余年之切身经验及观察不能说深知此中三味,可确属由衷的肺腑之言。正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作这样的坦白交代,不唯博读者一笑,更愿与知音共勉。
(1986年广东旅游出版社《货郎集》)
赏析诗要用形象思维,忌概念化。
施蛰存先生举例说,唐人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所以令人难忘,是因为诗人以形象思维表述了他的意念:见过第一等的东西,对于第二等以下的东西就不以为奇了。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就是诗人表达这个思维成果的形象。
诗如是,随笔亦然,也要善用形象思维来表述主题。邻里争吵、妯娌诋骂、夫妇勃谿,大抵因生活琐事而起,很少有原则性的纠纷。处置之道,最好是多为对方设想,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忍让,这样就能在顷刻间笑谈解纷。我们确是见到过因勃谿而引起的离婚案,甚至人命案的家务琐屑,本是小事一桩,在心平气和时自然无足挂齿,但一旦发生了意气之争,小小水荡也会掀起恶浪。一些小家庭的悲剧,大都由于男女两方各自在头脑中横亘着一个“我”字。“我占有了你”,“你是属于我的”,如此等等,就很难有共同语言了。以妙解夫妇勃谿为主题的随笔,曾经见过不少,老烈的《“我投降”》则是此中佼佼者。它的妙处就由于作者巧于运用形象思维。试想,在口舌之争愈益激烈,语言几乎变成伤人的子弹时,一方突然大彻大悟,面带微笑,撤出战场,举手“投降”,那另一方还会咄咄逼人,攻击不休,非斩尽杀绝不可么?“投降”这个形象化的词汇,最足以化解小夫妻之间的一些无原则纠纷。某些“我”字当头的大男子主义者和唯“我”独尊的女权至上主义者,都未必能识得“投降”二字的妙谛。因为他或她虽已组成家庭,但还没有把两个“我”融合为“我们”。老烈认为,夫妇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生活习惯、性情作风、兴趣爱好的不同,就会暴露出来,天长日久,也会由斗嘴怄气发展到摔摔打打,吵架对骂;但是,查查纠纷原因,无非是鸡毛蒜皮。也正为此,在小家庭里笑谈“投降”,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的重要前提。
“我投降”一语,是老烈写这篇随笔的“比兴”。这个形象化的词汇运用得恰到好处,正是本文的特色。文末作者还针对中国古代家庭里妇女处于对男子“三从”的依赖地位,明确指出“张敞画眉”不足论,“举案齐眉”更不可取,从而主张现代小家庭中,男的“投降”,至少应比女的先“投降”和多“投降”几次。这似乎是诙谐语,其实却是从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漫长这一特点出发的悟道之言。因此,我读本文的启悟是:爱,诚然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而由爱结合成夫妻的,双方在小家庭里就更需要多给予对方一点宽容。说得形象化一点,在发生激烈争执时,就不妨作这样的许诺:“你不投降?那好,我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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