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杰这个人》
看京戏《四进士》,至宋士杰“一状告坏两员封疆大臣”之后,却以“百姓告官”之罪,被判“发在边外充军”;于是他唱了一段西皮摇板:“宋士杰当堂上了刑,好似鱼儿把钩吞……”;有谁不感慨系之者乎?
这感慨,内容是复杂的;我同许多人谈过,有各种各样。只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几个封疆大臣真可恶,宋士杰把他们“告坏”了,正义因而得以伸张,这是应该引以为快的。
对于宋士杰本人,观感就分歧了。有人说他值得同情,就因为他替命苦的异乡人鸣不平,不为“四十大板”所屈,正义感和斗争性极强,在旧社会是难得的。另有人不以为然,说,宋士杰虽有正义的一面,但其本身有许多缺点和错误:他“办事傲上”,就不对;他对“看堂”的和丁弹等人的态度,显得狡滑而刻薄;他明知拦舆喊冤,要挨四十大板,却不预先交代,叫杨青去代递状子,也就是代挨四十大板,还说是“干父把他的见面礼”,嫁祸于人,自鸣得意,尤其可恶;何况,他的告状,不全是为杨素贞伸冤,还夹杂对道台大人将他撤职一事进行报复的个人动机在内,严格说来,不能算是正义感;至于他在店房内偷拆田伦的书信,则是犯法的行为——这样的人,值得同情么?
这后一种意见,分析问题,面面俱到,不是“抓住一点,就肯定或否定问题的本质”,大有助于思想方法的提高。然而,这里也就发生了一个问题,正义究竟应该由谁来伸张;尤其在旧社会?
在旧社会,不知道有没有毫无缺点的完人?倘有,那么,这类人自然是有伸张正义的全权的了;但我以为未必有。小说上的“侠客”、“义士”,似乎是以伸张正义为专职的,他们本身有没有缺点呢?恐怕也还有。倘说,有缺点和错误的人就没有伸张正义的权利,那么,我怕许多正义是不会有伸张的机会的了。《四进士》里,受迫害的杨素贞,也许还是有缺点的,即使没有,但她太弱,虽有权而无力给自己伸冤。当杨素贞为流氓所追逐的时候,偌大一个信阳州,没有缺点和有缺点的人又都不来管她。宋士杰看到了这一点,就奋然说:这件事情,我宋士杰不管,还有谁来管!?他挺身行动起来了,终于使有关杨素贞一案的是非得以弄清。据我想,至少在得救的杨素贞本人,是不但同情而且感激宋士杰的,她决不会因为看到“干父”的种种缺点,而说他没有权来管她自己的事情的。
按院大人毛朋,对于宋士杰平日的操行并不审查,偷看书信的“剁手”、“挖目”之罪也饶过了,就宋士杰所告一事本身作了判决。这似乎是抓住了问题的要点。但最后的宣布“百姓告官,本当问斩,念你年迈,发在边外充军”,则暴露了封建制度的本质。
《十五贯》里的况钟大人,不但使我们同情,而且还让我们学习他;这是因为,在戏里,他的确没有暴露任何缺点。《四进士》的作者,偏偏要暴露宋士杰的这么多的缺点,不把他塑成一个完美无缺的“义士”,我不知是什么用意,但我觉得,这倒更切合现实,更使戏剧本身生动,也更使有些人对宋士杰发生同情。《红楼梦》里,不是写的黛玉的很多缺点,宝钗很多优点么?但一般的读者,也同宝玉一样,同情的总是黛玉而不是宝钗;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是从主要之点来看问题的;而艺术家,也是通过主要之点来反映问题的实质的。
但就是在同情宋士杰的人们中间,态度也是不一致的,有一次,我在戏院里,旁听到一对夫妇的争论,最后是女方说:“宋士杰的行动尽管是正义的,可是毕竟自己吃了亏,几乎落到杀头、充军的结局,这太险了;你要是这样干,我决不同意。”看来,她是拥护宋太太最初的立场的,宋太太不是说过么:“你这老头子,因为你好管闲事,将你的衙门差事都革掉了,今日又要管人家的闲事啦!”不以为然。然而,就是宋太太,后来也拿起棍棒出去“管闲事”了。
可见,“正义”这个东西,它的处境是很复杂的;它在遭到压制,要想伸张的时候,却会遇到“不完全等于无”的问题,以地位为转移的问题,以利害为转移的问题……时常只好重新缩头。
法国的巴斯加尔有一句话:“可笑的是,被一条河限制住的正义,在比利牛斯山这边是真理的,到那边就成为错误。”这里的“河”,我猜是指那凯撒被禁止通过的卢比贡河。在旧社会,限制正义伸张的河也真多,除了上面所说的“不完全等于无”的河,地位的河,利害的河等等,还有许许多多。
因此,《四进士》那样的戏,在旧社会,为什么那样受欢迎,是不难理解的了。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正义的处境,已经根本起了变化;但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未必全部都已彻底解决了。
(1957年《戏剧报》第8期)
赏析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衙人审事,当区分大节小节、主流支流,“不以一眚掩大德”,不教一叶障泰山,这是很普通的辩证法常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借小节否定大节,以支流掩盖主流,对英雄模范人物求全责备,致使好人难做,正义莫伸的现象却不罕见。于是,老作家徐懋庸借题发挥,通过一出传统京剧中某个人物所引发的观感,道出他对这一社会现象的见解。
前三节乃文章的“缘起”,主要介绍对剧中人物宋士杰伸张正义行为的观感分歧(着重于指责派的观点),并很自然地引出了话题:在旧社会,正义究竟应该由谁来伸张?有缺点和错误的人有无伸张正义的权利?
话题亮出之后,文章该如何做下去;作者既没有摆开架式、引经据典,像某些思想评论那样去进行逻辑论证;也不似通常的杂文写法,借宋士杰这个“由头”触类旁通,生发开去。而是用随意挥洒的笔墨,从一个侧面,仅就宋士杰这个人和他打抱不平这件事,娓娓说出他的“感慨”。
从第五节起,文章用层层剥笋法对问题展开剖析。首先指出旧社会“未必有”毫无缺点的完人,顺此推出“倘说,有缺点和错误的人就没有伸张正义的权利,那么,我怕许多正义是不会有伸张的机会”,这是第一层意思。且以杨素贞和按院毛朋都没有去计较宋士杰的缺点为例说明。接着,又把宋士杰同别的文艺作品中“没有暴露任何缺点”的人物作比较,从而肯定前者“更切合现实,更使戏剧本身生动,也更使有些人对宋士杰发生同情”,这便是第二层意思。值得一提的是,此处除紧扣上面的话题外,还揭示出文艺创作的一条“戒律”——“高大全”不足取。随后,作者再从同情派人士中,挑出虽肯定宋士杰行为正义,自己却无意学习的自私态度作含蓄的批评,并归纳出一段精辟的议论:“可见,‘正义’这个东西,它的处境是很复杂的;它在遭到压制,要想伸张的时候,却会遇到‘不完全等于无’的问题,以地位为转移的问题,以利害为转移的问题……时常只好重新缩头。”这无疑是作者最深切的感慨,也是全文的“笋心”。至于引述巴斯加尔的话以及点出《四进士》受欢迎的两小节文字,自然是为了补充和强化这段议论。
篇末那一小节,暗示出行文的真正动机:谈戏说古,皆为表皮;讥讽时弊,才是实质。
这是一篇谈论体随笔。款款叙事,娓娓析理;叙议融为一体,情趣理趣皆备。且结构舒展从容,笔调朴实自然,显出老作家精深的文思和娴熟的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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